討論串[情報]有篇判決,關係到公務員的未來
共 1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 吳大法官不出國考了. 大法官也一直用解釋鬆綁特別權力關係. 我覺得 其實原告並沒有抓到脈絡 一開始從錢開始. 不過我真的想說的是. 監獄的犯人都有人權了 不是嘛. 難道非要到最後一刻. 而且最近有種感覺. 考試院一直要改革公務員 但公務員至少要考試. 姑且不論考試好不好 至少能考取
(還有107個字)
內容預覽:
六、(三)中段. 因此縱依考. 績法修正草案規定,本件系爭考績乃第一次丙等,仍不能. 提起復審及行政訴訟;原告對考績法修正草案規定容有誤. 會,是其前開主張更不足採。又從考績法修正草案與現行. 考績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相互對比亦可知,現行考績丙等. 確屬機關內部管理措施,不得提起復審及行政訴訟;而修.
(還有1079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