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擔任公務員,是否不能再任國科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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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5年前 (2011/05/22 21: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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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踏入公職後的原PO 兩個選擇:. 1.有領助理費,沒做助理事 => 虛報助理費,老師污學校的錢,抓到老師.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台端為共犯或幫助犯.... 2.有領助理費,有做助理事 => 違法兼職,懲處(試用期間一大過就可以fire). (反正 10 年內可以打屁屁,要是您在爭課長. 時被
(還有36個字)

推噓2(3推 1噓 6→)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p2tw (大頭大頭不下雨)時間15年前 (2011/05/22 15: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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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有問題再告知,會自刪~~. 各位好,小弟初任公所的公務員,但還沒考上之前,有擔任之前大學老師. 的國科會助理,預計在今年10月結束,但在開始服務時有簽署不得在. 外兼職的同意書,這樣是否算違法,因為目前還在受訓時期;因為薪資帳戶與. 國科會入帳的帳戶是不同的,這樣是否還是會被查到,感謝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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