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問商調離職的薪水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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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ing29 (堅持)時間15年前 (2011/08/04 22: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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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沒有破月,一般來說以「月底」在哪加保就在哪扣,. 除非二個單位事先講好. 以您的情況而言,正常是8月11日就退保,新機關8/12加保,8月健保在新機關補收. 當然也可以8月份健保金額已被扣,新機關從9/1加保,健保局沒有管得這麼嚴格. 公保和退撫的部分. 目前,大家的「共識」是「不破月」,免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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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ttleEgg (夜與晨的對話)時間15年前 (2011/08/04 22: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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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 小妹因商調回家鄉 近日要跑離職程序. 單位內做薪水的小姐告訴我 要繳回離職日(8/12)後的八月份薪水. 有疑問的是 她說是以應領薪資(未扣公健保及退撫金)當做計算母數. 但我實際領得的 是已扣公健保及退撫金後的實得薪資. 既然沒頂到那筆差額 為何還需要繳回?而不是用實得薪資當母數呢?
(還有4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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