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精神病患不得任公職…禁令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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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正確,但是看錯重點..... 假設這個法修過之後,可能會發生什麼事??. [偽新聞]國考弊端,國考生爭相買通精神科醫師開立輕度精神疾病證明,. 以便取得參加身心障礙特考門票. [偽新聞]各地精神病協會聯名刊登各大報頭版,大力呼籲加開身心障. 礙者國家考試名額,要求修法比例調高為政府員額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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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並未限制精神疾病患者報考公職,但公務人員任用法卻規定,「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不得擔任公務人員,自相矛盾,一直被詬病有歧視精神疾病患者之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周初審通過刪除這項禁令,保障精神障礙者權益。. 此外,司法委員會還通過鄭天財等立委提案的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條文,規定經原住民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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