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台銀共同採購~機關下訂廠商能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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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案號:LP5-101032.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各機關、學校辦理102年度保全(警衛勤務)集中採購共同供應. 契約. 略. 四、契約期間:. 本案契約期間自102年1月1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契約替換時,適用機關得因銜接之需. 要,提前辦理交接)。另契約有效期屆滿時,臺灣銀行採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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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是採購承辦?. 還是業務承辦?. 先確認 您所謂的慣例. 是不是走所謂的"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名單再邀其投標?). 然後中間您誤解什麼 以為只是依序輪流辦?. 選擇性招標"應予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平等受邀之機會". 當然硬是要操作細則21條變成1家1家輪.... 不是沒可能...但應該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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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遇到案子如下:. 本機關之前因為A案需要保全服務. 雖然台銀有共同供應契約. 但仍以A案名義辦理了評選~並有排評分順序. A案當然是選擇了第一名. 依慣例機關後續按照評分順序下訂. 現在有B案承辦人先簽有保全需求. 按往例是簽取第二高分訂約. 但第二名甚有不滿. 因為本機關後續大概還有5~6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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