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地特未滿三年 但改制直轄市 任用機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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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3年前 (2013/02/23 12: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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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時?? ^_^ 不要到你三年期滿都還沒改成功,一直準下去..... 區公所現在還是可以獨立行文.. 之前五督的情況..... 像這種的,前三年沒啥走的機會. 後三年可以在同一分發區時,可以選擇在同一分發區,或者是直轄市內跑. (如高雄縣併入高雄市).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nder584520 (迷彩)時間13年前 (2013/02/23 11: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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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小弟於去年三月地特分發至桃園縣某公所服務. 而桃園縣即將改制成直轄市. 改制後 公所成為直轄市政府的派出機關?(應該吧). 屆改制時 小弟任期還未滿三年 有些疑問想請教各位先進.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九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三年內.
(還有17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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