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想請教關於工友的任用問題(對外新聘)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你只說對了一半,依照你說的未足額進用原住民或身障人員的情況來說,. 原則:工友遺缺只能由各中央機關、學校的現職工友移撥。. 例外:以下條件完全符合才能由地方機關、學校工友進用。. 1、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同法施行細則」所謂之未足額進用。. 2、屬非超額工友之缺額. 3、報經行政院同意. 而且
(還有308個字)
內容預覽:
目前僅知道工友的缺額是遇缺不補(不對外招聘任用). 也就是退休後就不會在外補新進工友(只能內調其他機關現職工友). 這是民國91年7月1日起的行政院公文規定!. 對於這段公文的內容想請教人事人員的解答. 昨天有看到一件公文,想請教其中劃紅色底線的部份的相關解釋?. 如下圖:. http://ppt.
(還有15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