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三年綁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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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li012140 (mike)時間12年前 (2014/02/28 23: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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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首頁. 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公布後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適用法律處理原則. 103/2/26 上午 11:19. 公務人員考試法(以下簡稱考試法)經總統103年1月22日修正公布,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考試法第2
(還有23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cs (= ="frailty..gggg XD)時間12年前 (2014/02/28 23: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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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某君102年考上辦理碩士保留,若參加明年104的分發. 是否也是要綁約三年?. 請問三年約是不得轉借調原屬部內機關及所屬,還是如地特過一. 定期後僅可轉機關內部(區內),如農糧署至東區分署?. google不到修正案內文,考選部說明也沒相關解釋XD. 謝謝^_^.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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