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與正本相符跟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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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nksy (我真的累了)時間11年前 (2015/02/10 17: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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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7點,有提到要註明原因並簽名,但我們的作法沒有註明原因,. 只有在影本上(例如奉核付款的影本)蓋與正本相符跟職章,似乎又不太符合?. 七、支出憑證如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應檢附與原本相符之影本,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 件,由經手人註明無法提出原本之原因,並簽名。. 支出憑證及前項應
(還有21個字)

推噓5(5推 0噓 8→)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nksy (我真的累了)時間11年前 (2015/02/10 08:46),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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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公職先進同仁您們好,小妹有一事不解. 在小妹初任公務人員的時候,當時的主管教導我如果會簽或付款的附件是影本,一定要請. 承辦人蓋與正本相符與職章(小妹為機關主計人員). 幾年後小妹商調到現職機關,發現現職機關並沒有這樣要求業務單位同仁,我有請教過. 現職機關主計室的前輩,他們說沒有這個要求,但今
(還有14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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