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商調的小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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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uko (酗咖啡&巧克力)時間11年前 (2015/06/28 19: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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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商調的程序是錄取之後. 開缺機關發商調函到原機關-原機關回覆同意函-開缺機關發派令. (1.禮貌上要在商調函到機關前先知會原機關主管. 2.商調同意函上會註明,同意該員自某月某日後過調. 3.派令上若未註明日期,生效日為30日內報到. 若註明日期,則自O月O日起算30內需報到). 一般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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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29→)留言3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wanderer (water)時間11年前 (2015/06/26 18:07),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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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這次商調,讓我深深體會到商調函來了之後才真的是麻煩的開始. 有些疑問想請教各位前輩:. 1."過調日期"的意思是"當天開始可以去新機關上班"的意思嗎?. 2.直屬長官同意過調的日期在兩個月後,這樣的時間間距會不會押太久?. 3.如果直屬長官同意過調,主秘以上的長官還會擋嗎?(我知道
(還有6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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