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技術人員任用的同事不能擔任主管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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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例外,但是法令如何競合非我專業. 那就是普考、地特四等(普考銓敘)考上後,利用「專技條例」轉任薦任職等. 比如說考上土木普考,接著可能有土木技師,所以可以轉任佔6-7等缺. 印象一路升到9等都不是問題啊~~. 但是能否上簡任或者是轉職系,就真的不知道了. --. 當然是戰。. 只是和你剎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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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不對~~~~~~~~~~~不對~~~~~. 技術人員任用條例已經廢掉了. 取而代之的是專技轉任公務員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29. (這個還是後來新版的,民國80年的.....跟專技轉任有銜接到,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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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在單位待很久的同事 能力還不錯 資歷也勝過其他人. 前陣子無意間聽到技術人員任用的同事說他自己其實因為資格不符 所以也無心爭取主管職. 有點好奇 過去是清楚技術人員任用條例人員不能占行政職缺 但也不能擔任主管職嗎??那可以薦升簡嗎?. 有點可惜了同事的好能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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