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育嬰留停後休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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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shiue (倒數計時)時間9年前 (2017/06/09 01: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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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回覆^_^. 但還有個問題(在最下面).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請問如果按復職後第一、二年只能算最低baseline(7天),第三年起才能加上留停前年資的概念,倘若A女年資滿四年,104年已有14天休假,一樣在105.3.2--106.5.21育嬰留停,
(還有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9年前 (2017/06/08 23: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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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年3月底 ~ 105.3月初. 要怎樣算到 "3年又1個月"??? ^_^. 若要說3年又1個月,等於是. 不足月的部分,算兩次了.. 正規算法,也應該是 102年3月底~105年2月底 =>2年又11個月. 105年2月底~105.3.02 =>不足1個月,酌予採認1
(還有1307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shiue (倒數計時)時間9年前 (2017/06/08 21: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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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友代po. 請問~. 102年3月底初任公職,. 105.3.2-106.5.21間育嬰留停. (至105年3月工作年資爲3年1個月),. 我們人事幫我算的休假是. 106年: 7*3/12. 107年: 7*8/12. 乘以比例我沒問題,不解的是爲什麼我無法用14天去乘比例呢?. 是因爲我復職後
(還有2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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