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職代約滿離職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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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沒有統一報到日期的機關,今年正額錄取人員最晚是11月6日(星期一)前要報到,職代應於其報到當日離職(亦即前一工作日為最後上班日)。. 2、通常約期屆滿是不用自己主動上簽,除非屬於已被續僱也很有把握能再被續到其他缺,但本身又有其他生涯規劃不想再接任,這時再依機關實際情況,禮貌上簽表示無意願續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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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是約僱職代,. 約到今年普考錄取人員報到前一天,. 下週三(10/25)會公布分發結果,. 人事是說他會聯絡對方問何時報到,. 再發解僱通知書給我,. 但如果沒人分發或不來報到呢?. 我最多也是做到11/6嗎?(分發後10天內報到). 因為我打算要搬回家鄉了,. 所以很想趕快知道切確時間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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