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假扣薪算法 (解答)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soso)時間11年前 (2014/09/18 10:08), 11年前編輯推噓5(504)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Q: 有人遇到以 出勤時數 計算的扣法嗎? 這樣是否違反勞基法? 或是勞基法真的在這塊是模糊空間的? ANS: 依勞基法第39條之規定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 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勞基法第37條: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故,若為採取月薪制之公司 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雇主均應給付薪資,非只有工作日應給付 所以才會有 當月薪水/30日 為扣薪標準之算法 依你公司的算法,是只有算"當月工作時數" 已違反勞基法之規定。 以上,希望有幫助到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29.1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1006110.A.7C8.html ※ 編輯: hydra60319 (61.230.129.148), 09/18/2014 10:09:24 ※ 編輯: hydra60319 (61.230.129.148), 09/18/2014 10:13:18

09/18 10:19, , 1F
感謝 hydra60319大 詳解,我再看是否跟對方HR確認這問題
09/18 10:19, 1F
希望你跟HR的溝通可以順利 :) 另外提醒你,依你文章內表示 此扣薪方法為公司之勞動契約規範 若公司之勞動契約違反勞基法,仍應以勞基法為標準 簡單的說就是 勞動契約之內容應優於勞基法或等同於勞基法 劣於勞基法之規定均為無效 ※ 編輯: hydra60319 (61.230.129.148), 09/18/2014 10:23:46

09/18 10:35, , 2F
感謝補充,我還在思考應該怎樣跟對方HR確認,這份工作我蠻
09/18 10:35, 2F

09/18 10:36, , 3F
有興趣的,只是數次往返細談後,發現在勞基法相關部分,
09/18 10:36, 3F

09/18 10:37, , 4F
感覺部分公司規範對員工不太友善,在制度上有所疑慮
09/18 10:37, 4F

09/18 11:38, , 5F
可以請問一下,請假扣薪可以扣伙食費嗎?
09/18 11:38, 5F

09/18 11:38, , 6F
謝謝回覆!
09/18 11:38, 6F

09/18 12:28, , 7F
如果薪水算法是本薪+伙食=全薪,請假扣薪就是以全薪算
09/18 12:28, 7F

09/18 20:55, , 8F
很多公司會只算上班日~這明顯就是不合理~建議不要去
09/18 20:55, 8F

09/18 20:57, , 9F
前公司也是這樣~每家公司都說符合勞基法~但實際上沒有
09/18 20:57, 9F
文章代碼(AID): #1K6ZwUV8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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