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資遣了...這個離職切結書合理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MorpheusChen)時間8年前 (2017/07/31 09:16), 編輯推噓0(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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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板主各位先進大家好,此篇代友PO文 朋友面臨公司臨時資遣與薪資相關問題,對公司強迫簽的離職切結書有疑義, 懇請各位先進提供意見,感激不盡~"~ http://imgur.com/a/xok2K 以下正文: 本人於7/26被公司告知不適任,當天行政以Email方式寄發離職切結書, 並要求當日簽署完成,但因內容有異,本人提出隔日再行提供。 在收集資料後,本人於7/28提出切結書有異,請求討論, 但行政不斷告訴我『你沒有簽日期跟名字,是無法拿到薪資的, 且因為我一直不完成手續,公司已於7/27中午前至銀行將公司全部同仁的七月薪資 轉帳作業完成,除了我的。所以我的薪資必須等9月才可領取。』 雖然過程中本人不斷重複要求公司提供我七月份薪資條,但行政一直要我填寫 離職日才可以計算,並以『資遣通告是會被下間公司知道』的方式勸說, 讓我從資遣通告、資遣費與十天預告工資三項中選擇自己要的, 以備註方式直接書寫『協商給付十天預告工資』於切結書上; 而行政用很輕的字跡在後方寫『NT 10,000』。 最後,切結書上填寫的離職日為7月28日。 此外,在事前公司一直以老闆8月份不在台灣,要我趕快簽署, 老闆也簽署後才可以發薪資,但事後老闆並未於該切結書上簽署任何字句, 從頭到尾這份就像我個人提供似。 我拿著影本詢問行政,他以幾乎聽不到且含糊的聲音回覆: 『該份是公司的,是我要當作發薪資的依據,不會給你。』 至目前為止,我尚未收到薪資條,而且行政說我的薪資會於9/5才給付。 以下為本人急於需要解答的,麻煩各位先進: 1.本切結書內容是否違法? 第六條是否可以「民法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否決? 2.若內容有塗改,且未於該處簽名,此約還生效嗎? 3.當簽約時屬於半被迫,立書人可以否決此切結書嗎? 4.該如何避免當9/5領到薪資與當初說的不符,但已過30天追訴期無法求償的事情發生? ~以上正文結束~ 感謝各位先進大德! 初次發文,若有違反之處再麻煩各位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39.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01463794.A.3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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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亂引用,況且你不簽怎麼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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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年人簽名還不認,先舉證你有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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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條法律只有30天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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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就是你同意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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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證信函,而且你是非自願離職的,要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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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mac airㄟ 讚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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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9:58, , 7F
你簽下去後已經變成自願離職,已經拿不到資遣費及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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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除非你能舉證推翻,另外工資部分仍須按原約定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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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日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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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0:02, , 10F
都簽完了才發問,下次要堅持住,別白付學費
07/31 10:02, 10F

07/31 10:46, , 11F
想問一下內容有異是哪邊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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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0:49, , 12F
切結書只有權利義務的聲明,哪來的自願離職?
07/31 10:49, 12F

07/31 15:43, , 13F
簽了就沒救了,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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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6:25, , 14F
有寫付預告工資,勞資協調可以拿出來公司原有意資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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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8:13, , 15F
簽了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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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21:27, , 16F
你簽就簽了還亂引法條
07/31 21:27, 16F

07/31 23:21, , 17F
明天直接到就業服務站辦失業給付,會幫你解決所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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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23:21, ,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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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0:57, , 19F
你簽了就認了,下次別亂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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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1F 民事詐欺有30天 不懂還吠很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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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確實是簽下去就算是自願離職了
08/02 19:35, 21F

08/02 19:37, , 22F
第六條要先舉證對方有沒有違反哪一條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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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VeJoF0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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