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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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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ow282時間8年前 (2017/11/08 10:0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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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其實勞基法有個很大的問題. 罰資方不罰勞方,這點真的很怪. 我舉個例子,藥事法除了罰資方的藥商外. 有不罰屬於勞方的藥師嗎?. 勞方的罰則可高了,罰則逼迫藥師守法. 即使資方施壓屬勞方的藥師. 勞動者依然會選擇跟資方抗衡. 避免自己觸法,被政府罰錢. 一來一往之間,藥師的勞動環境. 這幾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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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uo761001時間8年前 (2017/11/04 22: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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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薪水跟上下班打卡都由中央機關電腦主機即時紀錄,老闆上中央網站觀察打卡紀錄,電腦會直接套用公式算出超時及特休和年資是否正常休假及換錢,老闆被檢舉後限期改善由電腦監測打卡紀錄是否正常,當然要加派一群中央管理者管理,這樣也比各地加派勞檢便宜多了,或是分北中南東來設立集中式勞動紀錄平台,這樣也只需要多

推噓8(10推 2噓 15→)留言27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m10423010 (apeace)時間8年前 (2017/11/04 21: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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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目前從事程式設計師,看到最近民進黨(資進黨)政府要修改勞基法,修改方向明顯會讓勞工過勞,甚至可以讓全體900萬勞工連續工作12天,這已經明顯悖離週休2日的精神,因此,我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 以下是我的3點建議:. 1.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十天內不改
(還有33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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