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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薪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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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YOFIGHTER (顆顆)時間12年前 (2012/09/22 14: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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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正常的. 所謂工資,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恩惠性、補助福利性質的給予不視為薪資,如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紅利、差旅費、小費皆不視為薪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 全勤獎金雖不是每個月都能拿到,但以整體員工論,屬經常性的給予,故視為薪資。. 若公司沒開伙,每個人都有伙食津貼,則視為薪資。.
(還有10個字)

推噓5(5推 0噓 0→)留言5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b174040406 (台北尼安東)時間3年前 (2021/04/09 17: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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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做的工作為零售業(店面銷售). 每月薪資計算方式:底薪40K+獎金+全勤1K+外語0.5K(能聽得懂英文即可). 排休方式為每月八天 自行排休(週末禁休 其餘自行排). 所以每個禮拜休假日都不一樣. 獎金部分來自 銷售產品 維修產品的抽成. 大約佔了總薪資的20%左右. 請問以上工作如果遇到國定
(還有13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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