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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ary ]
討論串[問題] 這樣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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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一件來. 1.每日正常工時超過8小時,雙週超過84小時=>已違法,請找勞工局檢舉. 2.沒給加班費=>已違法,請找勞工局檢舉. 3.這要依你年資計算,不是公司說了算=>若公司規定違法,請找勞工局檢舉. 4.因公受傷算職災=>勞保職災給付&公傷假(全薪),不給就違法請找勞工局檢舉. 5.月薪>日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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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文有點長,先謝謝大家肯看完~~. 我昨天接到一通來自前老闆娘的電話,讓我人生黑暗了. 我月薪30500,月休7天,上班時間為1100-2200,中間一小時吃飯. 下班責任制,超過22:00下班也沒有加班費.. 我在3/15時填寫了離職申請書,主管也同意並簽名了,. 因為公司規定正職人員須
(還有98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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