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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無預警被告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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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worddragon (囧榮)時間13年前 (2013/05/02 13: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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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啥,都以當初是否有訂定「定期契約」來認定雇傭關係. 勞基法第九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 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還有756個字)

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teyn (薰草)時間13年前 (2013/05/02 11: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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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前天,我拿四月份薪水的這一天無預警被告知叫我做到當天. 理由是:不適任. 我是某家診所的診所助理,一月中開始這份工作,然後薪水是以時薪制. 簡而言之可以算是工讀生吧. 但問題是什麼都沒說也沒溝通就叫我離開我無法接受. 而且都已經過了三個月 早也過了坊間默定的試用期了吧. 如果我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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