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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雇主說要在離職證明上註明永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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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推 1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rince101 (秋意)時間9年前 (2017/03/28 07: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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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D. 台商真的很會發明一堆有的沒的. 在離職單是寫沒有考慮公司營運狀況而離職. 真的很8+9 這種公司 應該對下一分工作. 沒什麼效益 而且你才做兩個月. 不如直接不要講你做這份工作過(可恥). 台商真的很多都可以得諾貝爾發明獎. 像是綠取還要有兩位保證人阿. 保證人還要你身分正正反面

推噓65(67推 2噓 52→)留言1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ruzheng (Cruz)時間9年前 (2017/03/27 20: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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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小弟我目前這份工作這幾天剛滿兩個半月就想離職了 今天跟經理提 說只做到月底. 依照勞基法我是未滿3個月所以不需提前預告. 經理也知道他留不住我 但希望我做到四月底直到有新人. 可是我已經找好新工作 所以拒絕 後來他說 會在我的離職證明上加註"永不錄用"四個字. 以及在離職證明上註明我沒
(還有7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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