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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 勞資調解會破局…下一步該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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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調解本來就只是跑流程而已,因為調解人沒有權力判誰贏誰輸。. 委員偏勞工還是偏公司,沒有意義。. 調解就是要雙方都同意才成立。. 委員偏公司,勞工可以堅持不接受。. 委員偏勞工,公司可以堅持不接受。. 2.. 很多笨蛋老闆不曉得自己違法,調解時還會講歪理。等於自己承認自己違法。. 所以不要戳破
(還有59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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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選擇調解人才是對的,因為調解委員會組成通常需要45天,. 實在是耗時太久了. 調解人可能會有兩種身份,一種是主管機關內部的公務人員(較少). 一種則是委託民間團體出席擔任調解人(需要特定資格). 後者不一定對法令非常熟悉,但比較會協調(?). 如果遇到這種書記官型的,. 也務必要記得請他把資方的
(還有16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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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以下事項與前公司發生爭議:. 1. 未給付面試約定薪資,原談定試用期3個月後加薪多少錢,但領到第4個月薪資時卻發現雇主未履行,中間一個月公司完全未跟我談過工作狀況. 2. 到職時未發放員工守則,且片面修改面試約定的上下班時間,在未有書面規範的情況下逕自扣薪,甚至非公平執行相關守則. 3. 勞保
(還有74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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