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請問月休四天是勞基法的規定嗎?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1.每工作4小時,至少休息半小時. 09:00開始工作,中間休息半小時不是工作時間,要到17:30才能離開公司。. 2.「時薪」不能直接換算「月薪/26/8」. 時薪是由一套公式計算出來,因考量到時薪工作者,放假即無收入,. 特地把「例假薪資」(7天休1天,休的1天,法律上叫做「例假」)涵蓋進去。.
(還有780個字)
內容預覽:
總而言之一句話. 服務業你就看每月工時吧. 26*8=208在公司的時間. 扣掉法定4小時休半小時每日基本只得算7小時. 26*7=182. 這數字不就等於 18780(最低月薪)/103(最低時薪) 嘛…. 簡單說就是把你當固定排休4天、每天上班8小時的工讀生這樣子. 嘆…. 的確在勞基法上沒有月
(還有1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