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婦當車手辯「替博奕業者領錢」法院用一事實打臉判刑已刪文
這篇新聞講的是詐騙, 要提供給新鮮人參考的是:
公司說合法就是合法嗎?
號稱不知者就無罪嗎? 我是RD所以不知道國外客服和關連企業的業務是作賭博就沒罪嗎?
台灣詐騙案找到人偵辦的只有約二成, 有八成沒偵辦就代表詐騙不違法嗎?
少婦當車手辯「替博奕業者領錢」法院用一事實打臉判刑
2020-05-24 14:01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林姓少婦因為懷孕,需要額外收入扶養小孩,找到詐欺集團的徵才廣告,歹徒謊稱經營博奕公司,需要有員工提供帳戶、提領顧客下注的賭金,林女多次詢問歹徒「合法嗎」,歹徒都堅稱「合法經營」,林女在去年8月提供帳戶後,提領近30萬元給歹徒,警方循線將林女送辦,林女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不知道是詐欺」,但台中地院認為,若資金來源合法,歹徒自己提領即可,何需林女代為,還給林女高額酬金,不採信林女說詞,依法判刑1年3月。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23歲)已婚,因懷孕需要賺奶粉錢,她在去年8月間透過臉書,看到詐欺集團的刊登的徵才廣告,林女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應徵工作,認識以「陳陳陳」為綽號,年籍、性別不詳的詐欺集團歹徒,歹徒謊稱經營博奕公司,需要員工提供金融帳戶,供賭客下注後,再協助提領賭金給公司,每提領10萬可獲得1000元的酬勞。
林女擔心受騙,多次詢問歹徒「是否合法」,歹徒都用訊息回覆「合法經營」,林女不疑有他,在去年8月7日時,分別依照歹徒的指示,除了提供郵局帳戶外,還分別從帳戶內提領的9.6萬、19.2萬的現金給兩名身分不詳的歹徒,獲得1.2萬的酬勞。
因林女帳戶被歹徒拿來詐騙兩人,獲得贓款近28.8萬,被害人報案後,警方循線通知林女到案,林女矢口否認涉案,辯稱不知歹徒是詐騙集團,也不知提領的現金是贓款。
台中地院合議庭審酌,林女面試是透過手機軟體,從未見過業者,贓款也是交付給兩名身分不詳的男子,林女在法院審理時還供稱,交付現金時「十分緊張,沒有拿過這麼大筆錢」,顯然已察覺工作顯與一般正常工作不符,且詐騙集團手法,已頻繁在媒體披露,林女有工作經驗,不可能沒有察覺。
合議庭指出,若如林女所言,應徵的是博奕公司,資金來源都合法,且該公司還找了兩人出面向林女拿現金,顯然公司有充足人力可提領現金,何須聘請林女,還給林女與付出顯不相符的酬金,林女也在審理時供稱「短短幾分鐘就拿好幾千不合理」,因此不採信林女辯詞,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3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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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5.154.221.223 (法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97633473.A.F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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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板上常有人以為博奕公司說合法就是合法, 或是號稱不是客服不知者就無罪, 但本例判例明確.
如果本篇不適合, 麻煩版主幫忙刪除, 感恩.
我看記錄, 樓上有兩位噓的是護航博奕的老資格, 也不奇怪了, 求職者自己睜大眼吧.
※ 編輯: jessicansd (195.154.221.223 法國), 08/17/2020 14: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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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這才是重點, 我轉貼前就講了.
以下這些噓的人大多在板上是護航博奕的老資格.
也可能只是博奕的從業員要為自己開脫.
每次談博奕就有博奕護航員拿似是而非的話術護航.
求職者睜大眼,
自己要想清楚、查清楚法條、看清楚判例,
不要輕信灌水 (包含我這篇),
Again, 我這篇如果不符版規的話很抱歉, 歡迎版主刪除,
只是希望呈現法官真實判例, 讓大家多些事實可思考.
以下提供簡單Google可找到的博奕護航員的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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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uztagata: https://www.ptt.cc/bbs/job/M.1484569801.A.7AE.html 08/30 20:43
→ Muztagata: 參考看看,原文作者似乎就是Makaay,看他的發文都跟博 08/30 20:43
→ Muztagata: 弈有關,在台灣還要不斷用vpn變換ip位置,怕被人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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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adeGX: 五年的博弈通常不會給這麼少 博弈能待到五年都會有特別獎 08/03 11:58
→ AmadeGX: 給你了 才領70不算很高 08/0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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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請益] 請問有聽過菲律賓THIRTY ONE公司嗎
> 最近有應徵此公司的IT人員(博弈方面的)
→ content71: S大,護照沒被扣住的話,這是可以談的沒錯 10/01 15:09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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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沒找到記錄, 只看到前幾筆是:
[公告] 水桶bbbgreentea/yoyoee
[公告] 禁言Nigger5566 bbbgreentea
[檢舉] bbbgreentea 板規14B累犯
[陪審] 第01期陪審討論平台(含違規處分名單)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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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ostar: 聽過有朋友抱怨都是博弈拉高薪水害他不好找人05/14 16:11
→ rostar: 阿你怎麼不想想是原本薪水就太少05/14 16:12
→ rostar: 看看板上那些徵人的起薪, 難怪也只能用嚇嚇人家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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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沒找到記錄, 只看到Google第一筆是:
[公告] ashulo kyle1117 sniper2824 OutOfTears 水桶
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立場的自由,
以上這些帳號也有表達的自由,
我相信網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可能比我這大近視還雪亮,
話多的地方, 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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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板先前文章推文可知:
每當板上有人指出博奕的適法性, 護航博奕者就以話術誤導網友,
雖然這部份法律有模糊空間, 但以話術誤導其餘軟體求職者, 意圖使人誤以為模奕沒有法律問題, 實乃嚴重誤導.
我貼出的新聞並沒有將博奕與詐欺劃上等號,
但可得知法官判例不會因為 RD 聲稱不知道國外單位業務是作賭博就沒罪,
也不是公司說合法就是合法.
然而博奕誤航者在我再三澄清後, 仍然故意誤導我貼文用意,
正可謂: 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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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翻你的 "祖宗18代"(原文照貼),
上面講得很清楚了.
我有合法、正當的工作,
沒空花太多時間去翻舊文,
只是指出明顯的事實,
以及貼上博奕護航者顯而易見的發言,
這些發言我並沒有加油添醋,
只有原文照登.
對於沒有對相關法律及判例有事實陳述的觀點恕不回覆.
博奕護航者再怎樣攻擊我,
也更改不了法律及判例.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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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有基本法律知識,
見到博奕護航者再三以話術試圖混淆視聽,
怕有網友被誤導而已.
自己相信就算了,
還要用各種手段製造博奕合法的假相,
不太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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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在我的認知中,
最早發動攻擊的是博奕護航者而不是我喔,
我最先也只是指出噓文的兩位是護航博奕的老資格,
也沒把他們過去推文翻出來,
但他們呼朋引伴 (或是多ID) 來攻擊,
我只好貼上對方實際推文內容,
以顯示我所說都是有憑有據的, 不是空穴來風的.
為了澄清事實,
有時也只得狗咬狗一嘴毛了,
真抱歉.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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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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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的法條、判例都很清楚,
您在笑死和用腦子眼睛之餘,
應該能夠看懂,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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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正面回覆,
指出法官判例不會因為 RD 聲稱不知道國外單位業務是作賭博就沒罪,
也不是公司說合法就是合法.
只是博奕護航者一直硬拗說我將詐騙與博奕劃上等號.
相信大多數網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只是不想淌渾水被博奕護航者攻擊,
但最後總會有人戳破話術、講出國王的新衣.
到頭來, 司法體系不是我們開的,
還是要看法條、看判例、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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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相當明確的判例:
公司說合法就是合法嗎?
號稱不知者就無罪嗎? 我是RD所以不知道國外客服和關連企業的業務是作賭博就沒罪嗎?
台灣詐騙案找到人偵辦的只有約二成, 有八成沒偵辦就代表詐騙不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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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貼文時間是17日早上11點.
最早發動攻擊的是博奕護航者而不是我喔,
我在3小時候只是指出噓文的兩位是護航博奕的老資格,
也沒把他們過去推文翻出來,
但他們呼朋引伴 (或是多ID) 來攻擊,
我只好在十則推文之後、五個小時之後,
貼上對方實際推文內容,
以顯示我所說都是有憑有據的, 不是空穴來風的.
首段說明一開始就有貼出,
後來只是加長、說得詳細些,
以免有人說沒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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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判例不會因你們幾位一直曲解我意思及噓我而變的.
你們沒有護航詐騙,
只有護航博奕,
我為什麼要說你護航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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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例不會因為 RD 聲稱不知道國外單位業務是作賭博就沒罪,
也不是公司說合法就是合法.
只是博奕護航者一直硬拗說我將詐騙與博奕劃上等號.
我相信網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如你所說, 大家也都是有腦子的,
該說的都說了,
如果有對法律及判例有不同的事證,
歡迎提出.
否則你們幾位輪流噓我, 曲解的話說一百遍, 並不會因此變真的.
※ 編輯: jessicansd (195.154.221.223 法國), 08/18/2020 11: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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