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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ft_Job ]
討論串[討論] 程式被主管指派他人對外發表!
共 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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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議是如果自己沒法照著這樣的文化玩的話. 找個時間點離開吧,找個自己能接受的文化. 離開後也希望能在網路上查到哪個公司有這樣的文化. 避免下一個受害者,也有利於勞資雙方的資訊對等. 很多勞資雙方都是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做出錯誤的決定. 除非你是在新創公司還有可能改變. 這種文化的存在也代表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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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那些方法不外乎是增加可讀性、擴充性、複用性,. 這樣高品質的 code 不是讓下一個人更開心嗎?. 在被僱用的時間內完成的作品,版權屬於公司,是大家講好的,. 但是作者名字是誰難道也有約定嗎?. 這一點我不能理解。. 就連在開源社群這種約束力極低的地方,. 大家都知道作者的名字神聖不可侵犯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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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一個做法,就是要寫別人看不懂的Code呀。. 把所有設計模式,從抽象工廠模式、工廠模式、策略模式、鏈模式、觀察者模式、. 轉接器模式、代理人模式、裝飾模式、樣板模式、狀態模式,24種設計模式全部復合. 使用。. 你也可以參考候捷的重構、或敏捷軟體開發、大話設計模式。. 把他們的模式全部用在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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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起來原PO是已經黑掉了. 我認為主管為了原PO好更該讓原PO去講,對公司其他人表示原PO對公司是有貢獻的(漂白一下). 就算覺得原PO表達不好,也該說讓原PO跟著一起去發表,對外表示主要是原PO想的和寫的如果主管不這麼做,最後變成大家都認為這是別的同事做的,功勞也是別人的. 你寫的程式所有權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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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面來看.. 主管方面. 見微知著, 主管這樣反常的反應, 直覺想到你在這家公司的未來也不必太樂觀.你就是一個不夠 qualified 的開發者, 寫寫 code 可以但其它方面不行; 或是認為你的東西其實沒什麼深度, 隨便一個人都可以繼續接手; 或是團隊就是吃大鍋飯, 任何東西. 人人都要插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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