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碰到與主管在設計理念上不合該怎麼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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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5→)留言3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mmady (tommady)時間9年前 (2016/10/16 18:36),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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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先感謝各位前輩的指教和建議,. 小弟覺得還是畫圖來解釋可能比較清楚.. 我主管的想法: thought1. https://goo.gl/fz9ktO. 我的想法: thought2. https://goo.gl/3dFlLi. 其中,. thought1的game logic 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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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kc0828 (慢跑後衛)時間9年前 (2016/10/16 10: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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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我只有一個問題,請問這是政治歧異還是技術歧異?. 如果是技術歧異,是否可以用簡單的POC去證明你的設計架構比較好?. 如果是政治歧異,那要搞清楚權責跟指揮權、決定權的問題。. 不要把政治問題當技術問題解決,會爆炸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

推噓4(4推 0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Dark (溺於黑暗)時間9年前 (2016/10/16 09: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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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架構是data driven的一種.. 理想上 應可以彈性同時支援 你自己的需求 以及 你主管的需求 , 才是好設計.. 你執著在於要給data的人照你的方式給,就失去合作跟分工的意義了.. 我以往實作幾次類似的系統, 我把這邊的Data叫做Command.. 我想像成這樣的事情是將 Clien
(還有1008個字)

推噓22(24推 2噓 51→)留言7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mmady (tommady)時間9年前 (2016/10/16 02:21),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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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位前輩好,. 不才小弟我前天與主管發生爭執,. 是軟體架構上的設計想法不同。. 文章可能有點長,. 如果前輩們不喜愛,. 還請見諒。. 小弟寫後端的,有一個case分配剛好是. 主管寫game server. 我寫game logic. 由於是第一個遊戲,. 所以沒有任何前例或者範本或通用架構,.
(還有171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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