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暴警砸櫃擒拿女攤販 回應:妳去檢舉啊

看板Stall (攤販)作者 (免費維修電腦大好人小京~)時間19年前 (2007/05/18 11:5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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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owshau (howshau)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暴警砸櫃擒拿女攤販 回應:妳去檢舉啊 時間: Fri May 18 09:48:08 2007 新聞影片(TVBS版)http://www.youtube.com/watch?v=aUUaDwcEJPY
(東森版)http://www.youtube.com/watch?v=ZgBY2HpJ79s
囂張 暴警砸櫃擒拿女攤販 圍觀民眾制止 竟回應:妳去檢舉啊 【莊淇鈞、曾佳俊、林偉信╱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暴警,前晚與同事到新埔捷運站外取 締違規攤販時,因一名女攤販拒簽罰單,未料暴警竟在眾目睽睽下,不但使出擒拿術扭傷 女攤販右手,還抓狂似地高舉攤車上的玻璃櫃往地上猛砸!一名圍觀婦女看不下去,制止 說:「取締是合法,這樣似乎不太好!」未料暴警竟回應:「妳可以去檢舉啊!」行徑相 當囂張。 執法過當 昨海山分局原本一度否認有執法過當,但經媒體一再追查,且監視器錄下暴警惡行,警方 發現紙包不住火,稍晚才坦承錯誤,但也僅將砸攤車的新海派出所巡佐歐國賢(四十二歲 )依執法不當記申誡一次。 砸他人物品涉毀損罪 對此事件,警察改革會發起人馬在勤說:「法律賦予警察執行公務的權利,但警察不能因 情緒化而砸毀他人物品,涉及毀損罪,這是執法人員應有的態度嗎?」他抨擊事後分局草 率記過,只會讓壞警察覺得,只要沒被媒體踢爆,仍可隨便辦案。 受害女攤販韓寶玉(三十八歲)說,前晚她在新埔捷運站出口擺攤賣鹽水雞遭四名警員驅 趕,警方指稱要開罰單並沒收攤車,她擔心生財工具被沒收拒簽罰單,沒想到遭警員擒拿 制伏,她痛得掙脫導致右手扭傷,沒想到,歐國賢看她掙脫後,竟拿她的攤車洩憤,隨手 將她攤車上的玻璃櫃高舉後朝地面猛砸。 就在暴警施暴之時,立刻引來新埔捷運站出口附近的民眾圍觀。一名剛踏出捷運站的目擊 者說:「鹽水雞攤販的東西散落一地,現場慘不忍睹。」目擊者說,一名執法警員還拿起 鹽水雞攤販的鐵盤發狂亂敲,此時一名路人抱不平制止:「取締是合法,這樣似乎不太好 !」沒想到暴警卻不爽地說:「妳可以去檢舉啊!」 被害女攤販在警方施暴過程中,被嚇得不發一語帶回警局,攤車被沒扣在警局。 警賠八千元申誡一次 昨天,韓女到警局懇求發回攤車,並向警方說,她是首度到板橋市新埔捷運站擺攤,要養 育家中智能障礙母親,警方才將攤車發還。雖事後歐賠償其攤車與鹽水雞損失八千元,但 她仍心有餘悸地說:「有必要砸爛我的東西嗎?」 而暴警歐國賢昨接受海山分局調查時,仍喊冤狡辯說,他僅將攤車推到旁邊,因拍攝角度 遭誤解。不過,監視器清清楚楚看見歐的囂張暴行,因媒體追查,警局才將歐記申誡一次 。 對此,馬在勤說,若攤販拒簽罰單,處理警員可在罰單上註明,該張罰單同樣具法律效力 ,除非不知道對方身分,可依法將對方及其攤車帶回調查,沒必要在現場與民眾起衝突, 給大眾不好的觀感。 http://0rz.tw/8d2EU 攤販韓寶玉拒簽罰單,遭警員以擒拿術制伏時扭傷右手。 http://0rz.tw/722I0 海山分局分局長劉鴻烈說,經調查證實警局巡佐歐國賢執法過當。 警員執法過當示意圖 http://0rz.tw/f62Gt 現場一名婦人抱不平說:「取締是合法的,這樣似乎不太好。」警員囂張地回應:「妳可 以去檢舉啊!這是妳的權利。」 擒拿制伏 賣鹽水雞的攤販韓寶玉擔心攤車被沒收拒簽罰單,遭警方以擒拿術制伏。 怒砸攤車 警推走攤車時,韓寶玉掙脫想制止,巡佐歐國賢突然發狂地高舉攤車上的玻璃櫃朝地面砸 。 先告誡再開罰 不聽勸可沒收 取締方式 台北縣一名女攤販拒簽罰單,遭警察瘋狂暴力砸攤,嚇壞路過民眾。台北市萬華分局桂林 派出所所長胡毓統表示,警方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執行清道專案整頓攤販,必要時 可依法沒收攤車,正確的取締方式應該是先告誡,再開罰,若對方拒簽罰單的話,應該將 攤販和攤車帶回警局處理才對。 民眾可提行政訴訟 胡毓統表示,警員面對違規攤販開單,一般警員會視現場情況,要求攤販立即離開並依《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立新台幣一千兩百元以上兩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不過針對不聽勸導的攤販,警員可依法執行公權力,將其攤車「沒收」,若民眾對警員執 法有意見,可向轄區分局的交通組檢具相關資料及罰單提出申訴,如不服,可再依法提起 行政訴訟。記者林偉信 媒體名稱:蘋果 撰稿者名稱:莊淇鈞、曾佳俊、林偉信╱台北報導 網頁連結:http://0rz.tw/b32E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1.121

05/18 09:49,
混蛋
05/18 09:49

05/18 09:50,
畜牲…
05/18 09:50

05/18 09:50,
可憐 黑道收保護費都沒那麼兇
05/18 09:50

05/18 09:50,
我之前拍到警車停在紅線區就是海山分局的車
05/18 09:50

05/18 09:51,
三大過免職
05/18 09:51

05/18 09:51,
投訴給蘋果後卻再也沒下文.........
05/18 09:51

05/18 09:51,
才申誡而已...官官相護
05/18 09:51

05/18 09:51,
員警行徑惡劣,不過這個婦人應該也不值得同情
05/18 09:51

05/18 09:52,
真是畜生
05/18 09:52

05/18 09:51,
先勸導(沒人聽)再開單(沒在怕)沒收攤車(等吃官司吧)...
05/18 09:51

05/18 09:52,
自從曾經有判例沒收攤車因不小心碰壞了一角被判賠民事賠償後
05/18 09:52

05/18 09:53,
只有38歲喔,之前一大堆人說成老太太
05/18 09:53

05/18 09:53,
拒簽是一回事,但是婦人口出惡言還是挑釁是有可能的
05/18 09:53

05/18 09:54,
第一天擺攤喔..是不是忘記........
05/18 09:54

05/18 09:54,
申誡一次有屁用呀??很快就消掉了
05/18 09:54

05/18 09:54,
八成上層也有...出事總是下面要有人扛...
05/18 09:54

05/18 09:54,
就沒人敢做了 話說最近臺北縣的確在抓攤販 因為實在是嚴重
05/18 09:54

05/18 09:55,
到一個地步 雙向兩線道被攤販和違停弄到剩不到一線....
05/18 09:55

05/18 09:55,
才申誡而已...
05/18 09:55

05/18 09:55,
雜碎...有種去抓大尾的...只會魚肉百姓...XD...
05/18 09:55

05/18 09:56,
"首度到板橋市新埔捷運站擺攤" 擺明沒交規費給管區
05/18 09:56

05/18 10:00,
條子沒鳥抓 黑道 飆仔 欺負老百姓最拿手 八尬
05/18 10:00

05/18 10:02,
說真的如果可以我也想給警察8000,東西壞掉外加可以把
05/18 10:02

05/18 10:04,
人的手用受傷(感覺受傷蠻嚴重的)
05/18 10:04

05/18 10:05,
真的是 ……
05/18 10:05

05/18 10:06,
幹~只有申誡+賠8000喔??
05/18 10:06

05/18 10:04,
鄉民看到報導就認為是事實 說不定記者偏頗報導
05/18 10:04

05/18 10:07,
樓上沒看到監視器畫面?
05/18 10:07

05/18 10:08,
雖然說的確執法過當的離譜 但別說什麼只會欺負善良老百姓之類
05/18 10:08

05/18 10:09,
不抓又有人說啥警察都不做事
05/18 10:09

05/18 10:09,
遇到拒簽罰單怎麼辦?
05/18 10:09

05/18 10:10,
對空嗚槍 = =a
05/18 10:10

05/18 10:15,
記者的報導...相信40%就好了
05/18 10:15

05/18 10:14,
拒簽罰單就照規定來啊 看你要開妨礙公務還怎樣隨便
05/18 10:14

05/18 10:15,
照規定來阿 路都搞那麼小了
05/18 10:15

05/18 10:15,
拒簽罰單沒必要砸爛人家的攤子,只要以現行犯帶回警察就好
05/18 10:15

05/18 10:15,
但是濫用職權砸攤子對民眾嗆聲還被拍到就他媽的該死
05/18 10:15

05/18 10:16,
帶回警局他一樣要吃下那張單子,而且一整天生意也不用做了
05/18 10:16

05/18 10:21,
樓上的. 沒人說抓不對. 大家賭爛的是 "執勤態度" ...
05/18 10:21

05/18 10:21,
昨海山分局原本一度否認有執法過當,但經媒體一再追查
05/18 10:21

05/18 10:21,
兩爛兩都罰啦......這種爛警解職啦!
05/18 10:21

05/18 10:21,
飆車族.打群架 警察都能跟個俗仔一樣的"勸離"真的很過份
05/18 10:21

05/18 10:23,
且監視器錄下暴警惡行,警方發現紙包不住火,稍晚才坦
05/18 10:23

05/18 10:23,
幹嘛這樣摔攤子還大言不慚說這是公權力. 拍攝角度什麼鬼的
05/18 10:23

05/18 10:23,
這樣才記申誡,會不會太輕
05/18 10:23

05/18 10:24,
警察權力只限於法律允許代理執法之範圍。
05/18 10:24

05/18 10:24,
飆車族沒種攔抓 只會表演猴戲的掛牌流氓 雜碎
05/18 10:24

05/18 10:24,
承錯誤(一開始就想欺騙鄉民,現在被抓包了吼??)
05/18 10:24

05/18 10:25,
而且. 新埔站那裡攤販這麼多. 就只摔這個一個身障的婦女
05/18 10:25

05/18 10:25,
這種不是垃圾警察還是什麼?
05/18 10:25

05/18 10:25,
我之前在士林也看過警察一來就狠踢攤販的東西耶!!傻眼!
05/18 10:25

05/18 10:30,
人渣
05/18 10:30

05/18 10:32,
不是人渣怎麼幹條子...
05/18 10:32

05/18 10:31,
有執照的流氓 以前我待的補習班每個月都要交給警查保護費
05/18 10:31

05/18 10:36,
如果對方是飆仔,我絕對不會有第二句話...
05/18 10:36

05/18 10:46,
有上面這個影片的八卦嗎?
05/18 10:46

05/18 10:46,
只會抓這種不懂事的新攤販...收了錢其他攤販不敢抓啦...嘖嘖
05/18 10:46

05/18 10:45,
等一下,為什麼記者一直拍證人的胸部?
05/18 10:45

05/18 10:52,
本來就該拍觀眾想看的啊
05/18 10:52

05/18 10:54,
不要臉的濫警察,怎麼不打飆車族和流氓
05/18 10:54

05/18 10:55,
看到一各婦女好欺負,真不要臉
05/18 10:55

05/18 11:00,
爛警察就是爛警察
05/18 11:00

05/18 11:01,
還是別向那些攤販買東西比較好,實在妨礙通行
05/18 11:01

05/18 11:03,
口頭說會記申誡 還不知道會不會報上去咧~ (煙)
05/18 11:03

05/18 11:05,
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想想看什麼樣的咖才會去當警察....
05/18 11:05

05/18 11:11,
口頭說會記申誡 還不知道會不會報上去咧~ (煙)
05/18 11:11

05/18 11:16,
爛警察 只會欺善怕惡
05/18 11:16

05/18 11:31,
幹計申誡根本不痛不癢要就小過扣年終
05/18 11:31

05/18 11:31,
俗仔條子...黑道的場子敢去砸嗎 ㄎㄎ
05/18 11:31

05/18 11:38,
高義ˋˊ
05/18 11:38
-- 小京個人專屬----小京的電腦工作室 接受"免費維修電腦" 我的msn:kyosa1212@hotmail.com and kyosa1212@msn.com 我的電腦維修留言板(無名小站)http://www.wretch.cc/user/kyosa1212 電腦收藏分享--部落格http://blog.promo24hr.com/oblog312/user1/kyosa/index.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1.69

06/24 01:36, , 1F
魚肉鄉民 無恥
06/24 01:36, 1F

07/03 13:52, , 2F
只會75小老百姓,無耳心
07/03 13:52, 2F
文章代碼(AID): #16JIHCa- (St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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