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急徵 通化夜市賣鞋~送鞋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作者: eason619 (達人SHOW) 站內: part-time
標題: [北部] 急徵 大學生尤佳夜市販售!
時間: Wed Nov 11 01:43:32 2009
◎工作時間:(請註明,否則刪文警告!)
→每天19:00準備19:15開攤~12:30收攤 月休6天
◎薪資:(請註明薪資,『面議』、薪水低於95/hr者刪文+水桶兩週)
(未保障底薪之工作將刪文)
→100/hr<試用兩週,兩週後通過者+獎金>
+全勤送鞋一雙不限款不限價位+購鞋成本價
◎薪資發放日:(請註明薪資發放日,否則會刪文警告)
→每月十號或可議。
◎工作地點所在縣市
→台北市臨江街(通化夜市)
◎工作地點:(填寫大略位置 方便版友判斷距離遠近)
→台北市臨江街(通化夜市)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攤販銷售商品,罰單免負擔責任,基本上完全不用跑警察!
老闆會負單所有費用!純打工顧攤販
◎公司名稱: (必須填寫 未寫者將依版規刪除文章)
→路邊攤販!
人力公司代徵請寫人力公司名稱 補教/餐飲/其他等請寫需求店之全名
行銷公司請寫哪家行銷公司 工廠請寫哪家工廠 才藝教室也請寫哪家教室
注意:公司名稱沒寫出來 絕對會被刪文 到時候又必須重新發文一次
為了勞資方的方便 請依照規定填寫出來
◎需求人數:
→2人(可找朋友共輪班)
◎條件[希望性別]:(有希望性別請適當說明原因)
→
不限經驗,但要敢說話接觸客人,
負責任,可立刻上班尤佳
女生,外貌佳~賣女生鞋款商品
外向、會主動介紹 積極認真
有意願自己擺攤者、可趁此機會老闆會輔導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雇主徵才時不得有性別歧視,
如工作性質特殊要限定性別,請有合理理由,且雇主必須自行負擔被申訴的風險。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有限制連絡的時間 請另外註明)
→0933 092 938~李'R 或 站內信簡歷及相關個人照片(部落格相簿可)
◎其他:
→可立刻上班!大學生 備機車尤佳!!
◎通知: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請填寫 沒有期限 或是 一個日期 )
若在應徵期限前徵到人 將以下列何者通知:
1)徵到人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2)會一一回信給報名者通知是否應徵到
大寫T就是修改標題 請勿另外新起一篇說徵到人
大寫T就是修改標題 請勿另外新起一篇說徵到人
大寫T就是修改標題 請勿另外新起一篇說徵到人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另者 若有板友檢舉未通知 將依版規9進行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92.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92.21
Stall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2
10
-7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