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 中華電信研究院(中壢楊梅)攤商攤位

看板Stall (攤販)作者 (丫分)時間5年前 (2019/04/26 13: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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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絡人 】:中華電信研究院職工福利委員會 研究院分會委員 林先生 0916-700-757 【 預 約 】:免預約,當日直接到中華電信研究院,與大門警衛先生說明擺攤 【 格 局 】:原則上一大張桌子 【 地 址 】:桃園市楊梅區電研路99號,D棟(行政大樓)地下室 【 費 用 】:場地清潔費一次(日)300元,當天有來當天收 【 時 間 】:使用時間自9時至16時止,若當日要來,請11點前到 【 備 註 】: 場地規範: (一) 基於消費者保護原則,攤商不可對進行 過度推銷之基於消費者保護原則。 (二) 攤位展示範圍僅限於D棟(行政大樓)地下室,不得進入辦公處所,如有違反規定將取 消資格不得異議。 (三) 不得販售或展示違法物品,如有違反概由登記人(公司)自行負責,與本分會及中華 電信無關。 (四) 販售之食品,應符合安全衛生規定,並維護週遭場地之清潔。 (五) 不得自備發電機或使用耗電量大於500瓦之電器用品,以免電路中斷,影響營業及用 電安全,且不得動火(瓦斯爐等)。 (六) 為維護安全使用區域以現場提供之一張桌排列範圍以內為限,不得自備桌椅,如另 吊掛、增設活動衣架、或其他方式不得超出本分會規定使用範圍。 (七) 不得分時段或合租及私下轉讓非登記人使用。 (八) 販賣食品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規定,並檢附相關機構檢驗證明,必要時本分會得抽 查商品送驗。 (九) 所有展示物品於賣場內如有遺失或遭竊,本分會不負責賠償責任;廠商於下班後一 律將貨品帶走,不得放置過夜。 (十) 每日發信通知全院同仁當日攤商資訊,若11點15分後才到場的攤商,不提供公告服 務。 違反之處置: (一) 立即停止場地使用,場地清潔費不與退還。 (二) 已登記(月租)未使用之攤位,取消使用資格不予退費。 (三) 如造成本分會會員或中華電信公司之損害,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 未維護場地清潔者經通知仍再犯。 (五) 超出使用區域或有阻礙通行之情事,經通知仍再犯者。 (六) 違反本公司門禁管理。 (七) 其他有違管理原則之情事由本分會論斷。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我, 或站內信,又或可加 LINE: naturalskyss 感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61.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all/M.1556257777.A.8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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