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融金併法三讀通過 4大優惠增整併誘因已刪文

看板Stock (股票)作者 (舶客樓)時間10年前 (2015/11/25 22:28), 編輯推噓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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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php?nt_pk=26&ns_pk=28058 2.原文內容:  國內金融機構整併誘因更多了。立法院今(24)日三讀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 未來金融機構併購不必再適用「企業併購法」,將享免證交稅、移轉貨物或勞務免營業稅 、商譽攤銷年限從5年增加至15年、土增稅記存不限營業用土地等4大優惠。   為使金融業規模擴大,近年來金融整併議題不斷出現,但由於誘因不足,成功案例並 不多見。事實上,此次修改金融機構合併法內容,主要是簡化金融機構合併程序,並且給 予4大優惠,藉此刺激市場,但就實質而言,還是要看是否再有案例出現,讓市場能起帶 頭作用。   金融人士表示,目前市場主要鎖定安泰銀、聯邦銀等中小銀行,可能有合併題材,至 於大型金控要合併,難度明顯會較大。而4大優惠措施中,以「商譽攤提年限從5年增加到 15年」,最有助明顯降低成本,對合併案的發生能產生明顯利多。   據瞭解,除了國內併購之外,進行海外併購時,通常會有金額比淨值多出1.5~2倍的 商譽稅負,以及攤銷造成業者成本上的增加,未來將攤銷年限延長,加上其他的稅負優勢 ,確實能提高併購誘因。   金融人士指出,觀察長期以來合併案,商譽問題存在已久,先前金融機構合併時,受 到商譽認計等眾多困擾,就連公公併的大案也不例外,過去已多次向國稅局反映,這次修 正後,應可有效解決。從全球趨勢觀察,在明確的法規制度下,併購更能促成整體產業良 性發展。   不過,外界也有聲音認為,降低成本只是合併的重要考量原因之一,基本上要達成合 併案,須經過綜合考量,尤其是互補性,以及價格等其他因素。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明天難道金融會領軍一戰空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6.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448461733.A.2BE.html

11/25 22:35, , 1F
套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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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2:51, , 2F
有種拉上來我空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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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2:58, , 3F
24日的新聞不是......?
11/25 22:58, 3F

11/25 23:03, , 4F
但是給不給併還是財政部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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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18, , 5F
有希望啊但是還是難挽頹勢 短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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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34, , 6F
中壽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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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3:36, , 7F
重返榮耀!
11/25 23:36, 7F

11/25 23:48, , 8F
刷刷
11/25 23:48, 8F

11/26 06:33, , 9F
我第一金要噴了嗎?
11/26 06:33, 9F

11/26 07:29, , 10F
台新金表示:......
11/26 07:29, 10F

11/26 14:26, , 11F
台新崩潰
11/26 14:26, 11F
文章代碼(AID): #1MLSMbA-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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