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考古題01
壹、民法
2004年民商法博士生民法學試題(A卷)
一、必做題(50分)
1、論權利濫用與權利限制。
二、選做題(從以下3題中選做1題,50分)
2、試論過錯對於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不同意義。
3、我國物權立法中用益物權制度設計之我見
4、論締約過失責任的法理基礎
2004年民商法博士生民法學試題(B卷)
一、必做題(50分)
1、論誠實信用原則對當代民法的影響
二、選做題(從以下3題中選做1題,50分)
2、相鄰權的權利屬性及我國民法相鄰關係制度的改革
3、我國現行土地徵用制度的弊端及其改革
4、侵權救濟與違約救濟的聯繫:沿革與發展
2003年民商法博士生民法學試題(A卷)
一、試論多元民事主體形成的根據及我國民事主體結構的立法選擇。(40分)
二、試說明影響我國民事立法將國有土地出讓使用關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關
係等財產關係確立為物權關係和將租賃關係、保管關係等財產關係確立為債權關係
的基本因素。(30分)
三、試論區分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根據及合理性。(30分)
2003年民商法博士生民法學試題(B卷)
一、 論權利濫用之禁止。(40分)
二、 物上請求權的意義及其與侵權責任法的關係。(30分)
三、 誠心信用原則對當代合同法的影響。(30分)
2004年民商法碩士生民法學試題
一、簡答題(每小題10分,共60分。)
1、相鄰關係與地役權的區別與聯繫。
2、我國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
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請分析該規定與善意
取得制度的關係。
3、我國現行法上的代位權制度與大陸法系傳統民法上的代位權制度有何區別?
4、格式合同的特徵及規制體系。
5、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的區別。
6、企業在民法上屬於哪一類物?企業在轉讓時,轉讓的是何種民事權利?
二、論述題(每小題20分,共40分。)
1、論合同損害賠償中的「合理預見規則」及其合理性。
2、論動產抵押與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的關係。
2004年經濟法法碩士生民法學試題
一、比較下列概念的區別(每小題5分,共20分)
1、連帶債權與按份債權
2、訴訟時效期間與除斥期間
3、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4、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
二、辨析題(15分)
某甲購買了一棟三層樓房中的二層和三層,一層屬於某五金商店。某甲一家
每天穿過一層的大廳上下樓。一天,五金商店的法定代表人找到某甲,說自己要
在樓梯口處放置商品,要求某甲從樓的外面建一水泥樓梯上下樓。某甲同意。並
在樓外建一水泥樓梯。六年後,消防部門認定某甲所建樓梯系違章建築,責令拆
除。樓梯拆除後,某甲主張通過一層大廳上下樓,五金商店不允許。某甲訴至法
院。五金商店以訴訟時效已過為抗辯並得到一審法院支持。某甲不服,上訴至二
審法院。二審法院認為:該案中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某甲提出權利要求之日起開
始計算,因此,訴訟時效期間沒有屆滿。改判五金商店應允許某甲通行。
本案應如何處理?為什麼?
三、案例分析題(15分)
本起訴書所述事實已經確定,運用合同原理分析案件,提出判決意見和依據。
民 事 起 訴 書
原告:北京市忠華貿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環路38號
法人代表:柳忠華(董事長)
第一被告:北京市金利貿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澱區二馬路3號
法人代表:聞長生(董事長)
第二被告:北京市海澱區京隆貿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26號
法人代表:王 霞(總經理)
案由:鋼材買賣合同糾紛
請求與理由
1、判令第一被告金利貿易有限公司(簡稱金利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原
告損失20,000元;第二被告京隆貿易有限公司(簡稱京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判令二被告負擔訴訟費用。
理由如下:
原告與第一被告於2003年9月5日簽定鋼材買賣合同,約定:(1)第一被告向
原告提供鋼材100噸,每噸人民幣2000元;(2)鋼材由向第一被告供貨的第二被
告於10月6日前送貨給原告;(3)合同價款20萬元,由原告向第一被告支付;
(4)違約方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但是,至今,二被告均未向原告供貨,第一被
告的行為,顯已構成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被告向原告提供的證據表明,2003年9月5日當天,第一被告與第二被告
簽定了合同,約定:(1)第二被告向第一被告提供鋼材100噸,於2003年10月6日
將本合同項下鋼材送貨至原告處;(2)鋼材價款每噸1800元,共18萬元,由第一
被告向第二被告支付。後來,第二被告因為知曉了兩份合同的價款的差額,不願
意向原告送貨。原告認為,第二被告在明知第一被告向其購買的鋼材是為了向原
告供貨的條件下,與第一被告簽定了送貨上門的鋼材買賣合同,結果有意違反合
同約定。第二被告的行為造成原告不能得到貨物,受到損失,當然應承擔連帶的
違約責任。
此致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
2003年11月6日
2004年民訴法、環境法碩士生民法學試題
一、名詞辨析(每小題5分,共30分)
說明:請答出各組法律名詞之間的區別。可以從權利的設定、法律要件、法
律效果等方面,扼要答出其不同點,但僅寫出定義而沒答出區別者,不能得分。
1、監護與代管
2、名稱權與姓名權
3、代理與無權處分
4、物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
5、處分行為與負擔行為
6、要式合同與要物合同
二、簡答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1、有效代理的法律要件。
2、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及行使效力。
2003年經濟法、環境法碩士生民法總論試題
一、簡答題(每小題5分,共25分)
1、簡述名譽權與榮譽權的區別。
2、簡述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的區別。
3、簡述顯名合夥與隱名合夥的區別。
4、簡述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區別。
5、法律行為的口頭表示方式與書面表示方式的效力有何不同?
二、論述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1、試以訴訟時效為例,論述民法上抗辯權的特徵。
2、試述法人的能力及其限制。
三、案例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一)甲與乙訂立合同,約定甲以其祖傳的古董瓷瓶與乙交換其所有的房屋。
雙方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古董瓷瓶在交付前意外毀損。甲要求乙交付房屋,
乙不同意。甲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作出如下判決:因古董瓷瓶在交付前毀損使
合同不能履行,故合同無效,房屋產權的變動因此歸於無效。請回答如下問題並
簡要說明理由:
請求交付房屋有無合法根據?
乙拒絕交付房屋有無正當理由?
法院的判決是否正確?
(二)某乘客乘坐公共汽車未購車票。到站時,售票員要求其補票。該乘客
拒絕補票並試圖強行下車,被售票員阻止。售票員說:「不補票就不許下車」。
該乘客說:「不讓我下車是非法拘禁。」請回答下列問題並簡要說明理由:
1、乘坐公共汽車是何種法律行為?
2、售票員能否扣留逃票乘客?
3、該乘客的說法是否成立?
2003年訴訟法碩士生民法總論試題
一、簡答題(每小題5分,共30分)
1、簡要說明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的關係。
2、法律行為的無效與不成立有何區別?其區別的意義何在?
3、什麼是民商分立與民商合一的立法體制?
4、請對照民法上與請求權相對應之概念,說明請求權的特點。
5、事實行為與法律行為區別是什麼?
6、監護有哪幾種類型,其各自效力有何?
二、論述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1、請辨析「標的」、「標的物」,「權利客體」、「財產」的概念,並以
實例說明之。
2、試論法律行為的「合法性」要件對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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