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料不齊全扣留薪水疑問
事情發生在這個月10號發薪日,新水未轉,才知道是我資料未交齊。
當我交齊之後,我詢問薪資何時拿到,公司居然說:下個月。
書面資料只寫著:資料未交齊全「當日」不給薪,並未提到延後。
於是問了勞工局,關於這方面問題。
勞基法規定:雇主不得扣留勞工薪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我只是因為2張照片而被扣留薪資。
跟公司對話如下:
我:書面資料未提延後或者延到下個月。
人事:是,但是你未交齊是事實。
我:但是我現在補齊啦,應該把薪資給我吧。
人事:我們公司全體有幾千人,並不可能因為你一個人而跑銀行一趟吧。
我:我剛問勞工局,他說不得扣留員工薪資,當月。
人事:所以你覺得你沒交照片是我錯囉?你找這管道對的?
我:我現在也補齊照片,甚至求情你們都沒用,我是不是要保護我權益。
人事:你沒交照片口氣還感這麼兇,好像是我們問題一樣。
(其餘對話比較偏激…)
所以我想請問,當今天遇到這種狀況,我承認我自己問題,但是扣留薪資太超過了,
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理這方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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