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 訂立勞動契約勞雇應注意事項
勞動契約是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有必要以書面方式約定,在訂立時雙方應注意事項?
1.誠信原則:雇主負照顧及報酬給付義務;勞工要忠誠提供勞務之義務。簽訂假承攬真僱
傭契約;或實際是不定期契約,卻簽訂定期契約,若發生爭議時,往往會被認定無效,造
成勞資誠信受損。
2.違反法律規定:違反公序良俗、禁止強制規定之法律行為,無效。如要求女性員工結婚
、懷孕者,要自動離職;或事先要求員工放棄資遣費、退休金之請求,均屬違法,該約定
無效。
3.用辭清楚:契約是嚴謹的,用字要清晰易懂,以免望文生義,徒生困擾,雙方當事人更
應合意一致。簽訂後雙方均應妥善保存副本,以備不時之需。
4.相關約定:如違約金、營業秘密、競業禁止、限制兼職、智慧財產權之歸屬……等等,
是否列入。
尤應注意,勞工年齡未滿20歲者,須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參考法源:
(1)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第9條、第10條。同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
(2) 民法第71條、第7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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