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 工讀生切結同意不加勞健保有法律效益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3/12/30 09: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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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短期性之工讀生,自行切結同意不參加勞保、健保,在法律上,有效嗎? 勞工保險部分:若該工讀生係為強制加保對象,工讀生自行切結放棄參加勞保之權利,因 係違反強制性規定,該切結同意書自屬無效,一旦發生事故,雇主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反之,該工讀生屬於任意加保之對象,且同時擔任二種以上工作時,勞雇雙方約定工讀生 放棄參加勞保之權利,既不違反強制規定,亦認屬勞工對權利之自由處分,尚難認合意無 效。 全民健保部分: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規定,除非被保險人有同法第11條明訂情形外 ,應一律強制加保。但是,當該工讀生同時受僱於二個雇主以上時,得選擇主要工作之雇 主參加健保,非主要工作部分者,雇主得免為其加健保;又者,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 定,工讀生原有投保資格尚未消失,而其從事短期性未超過三個月的工作,得以依原投保 資格繼續加保,其所從事短期性工作雇主,不必為其加健保。 參考法源: (1) 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8條。 (2)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1條,同法施行細則第27條。 (3) 行政院衛生署85.3.26衛署健保字第85014944號函。 若有相關問題請來電0800-777-888洽詢, 或上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職涯導航\職涯諮詢 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文章代碼(AID): #1ImCy1ee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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