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結婚的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時間19年前 (2005/07/22 15:5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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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roir (Requiem)》之銘言: : 請問 : 如果在考上正式老師之前 : 就已經結婚 : 先生在台北 : 而我考上台中 : 請問 : 我的積分,會從多少開始跳呢? : 有可能從90嗎? : 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這各問題哦... : 3q3q 1.配偶不在同一縣(市)服務,申請介聘至配偶服務之縣(市),自結婚後,凡配偶已在 該地服務一年以上者給九十分,未滿一年者給六十分。 2.配偶不在同一縣(市)服務,申請介聘至配偶設籍之縣(市)不論結婚時間長短,凡配偶 已在該地區設籍二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一年以上者給六十分。 3.喪偶教師需照顧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或教師需照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或重大傷病卡之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配偶者,申請至父母、子女、 公婆、岳父母、配偶設籍縣(市)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教師,申請至設籍 縣(市)者,給九十分。 4.申請人本人或配偶之父母親之一,年滿七十歲(含)以上,申請介聘至父母親 或配偶父母親設籍縣(市)者,給九十分。 5.離婚教師申請介聘至他縣市者,給六十分。 6.單身教師申請介聘至父母設籍六個月以上之縣(市)者,給六十分。 7.全家遷居(與家人同時有跨縣市遷居之事實)者,給六十分。 8.教師於偏遠地區學校連續服務滿五年申請介聘者,給六十分。 9.其他原因申請介聘者,給三十分。 不知道你有沒有跟他結婚滿一年?或他在那邊工作有沒有滿一年? 這是九十四年的縣外介聘的參考 不過原則上要填介聘是藥服務兩年以上才可以填 除非有特殊理由 那要經過教評會同意 呈上一張介聘理由的說明書 學校同意應該就可以介聘了 我自己也是一年就跑掉的那種 好在學校也願意放人 -- 哇!我真是悲情 只想求得一個寧靜的生活 其他的都不想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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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如果今年新進....兩年後當完兵醬可以符合服務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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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嗎....我還是會教道明年2月再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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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60.47.198 07/23, , 3F
這種特例的話,要跟校教評會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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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uALKzW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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