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縣外介聘積分之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樸樸樸樸樸)時間13年前 (2013/03/27 15:23),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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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們好 介聘的腳步又接近了 我有一積分問題想請教 申請介聘原因積分其中有一點: "配偶設籍於不同縣市,申請介聘至配偶設籍之縣市,不論結婚時間長短, 凡配偶已在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一年以上給六十分" 目前我與我先生皆在台北市工作 但兩人都設籍於新北市 所以如果我想申請介聘回新北市住家附近的學校 是否就無法適用這一點呢? 先感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1.14.6

03/27 15:47, , 1F
介聘至新北市->適用以上設籍條款
03/27 15:47, 1F

03/27 15:51, , 2F
再借問一下,假如剛結婚,配偶才剛把戶籍遷到現在居
03/27 15:5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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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到半年,是否都沒有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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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6:27, , 4F
以結婚登記日起算
03/27 16:27, 4F
文章代碼(AID): #1HKfw5aT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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