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私校"婚假"是否有強制依據法規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小ring)時間10年前 (2015/12/21 22:45),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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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被學校搞到烏煙瘴氣的,想請問人事方面的專家 我所待的學校在婚假規定上是8天包含例假日, 光是想到要出國度個蜜月還要自己付代課費...就一整個很不浪漫 才想到要去查法規 法規上是這麼說的 第二條 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 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 ↑本校主任說:「"適用"就是可用可不用。」 有這回事嗎? 第三條第3款 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除因特殊事由,經學校核准延後給假或於 結婚前五日內提前給假者外,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主任又說;「沒有規定是否包含例假日。」 不是不包含嗎? 第18條 各級私立學校教師之請假,除第三條家庭照顧假、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 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之病假、生理假、婚假、娩假、陪產假、原住民族 歲時祭儀放假及第四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八款至第十款公假假別及日數 之規定外,餘得由各校自行定之。 前項教師請婚假、娩假、陪產假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期間,應由學校 支應代課鐘點費,且不得扣薪。 ↑這一條他比較沒有反駁 但我想問的是1.這個法規對於私校到底有沒有強制性? 2.如果一切符合法規,校方卻以付不出代課費為由,不准假or減少 日數,有無比較好的應對方式? 3.又如果我已付上簽呈、法規、假單,在他遲遲不肯准假的情狀下 我時間到就自己不來上班,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真的遇到了要 如何應對會比較恰當呢? 問題不少,麻煩各位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85.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50709133.A.C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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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不是人事所解釋的意思,是指直接依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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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3:16, , 2F
請假當然不用請非上班日,你們人事真的胡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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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頭不准假,而讓你因曠職而丟掉工作,可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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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跟三重某私校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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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只能來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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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就是這樣壓榨勞工,當初也是,婚假含假日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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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凹你請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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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當我符合法規的時候,校方還這樣不就是要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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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私校還不准請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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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U12DmL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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