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長水痘(水珠)請假疑問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CrnerWish)時間10年前 (2016/05/11 14:0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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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教師罹患水痘(水珠),屬於法定傳染疾病, 需要隔離, 而校內又有女老師懷孕,擔心傳染給同事, 是否可以請公假? 因病好回校後,人事說不可以請公假,要改成病假(也看過網路資料)。 以下是摘自網路資料 ============================ 主旨:所詢教師罹患水痘如經學校勸導居家隔離,得否核給公假,又若核給公假其課務應 如何處理一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1年1月11日南市教人字第1010050470號函。 二、依銓敘部94年7月19日部法二字第0942522077號書函以:「行政院衛生署94年7月5日 署授疾字第0940000454號函略以,由於水痘是人與人之間,經由皮膚直接接觸或經飛沫而 傳染,是最具傳染性的疾病之一;水痘的可傳染期為出紅疹前5天起(一般為出疹前1-2天 )到第1批水痘出現後5天之間。若機關內有同仁感染水痘,為避免傳染其他同仁或單位內 之懷孕婦女,在上述可傳染期間內,機關應勸導個案居家療養。是以,公務人員既經服務 機關勸導居家隔離者,允宜依請假規則第4條第10款規定,核給公假。」。復查行政院衛 生署94年7月5日函釋意旨,係考量水痘可經由皮膚直接接觸或經飛沫而傳染,為最具傳染 性疾病之一,爰機關內如有同仁感染水痘,機關應勸導居家隔離,以顧及其他同仁及懷孕 婦女之健康,此與水痘究屬第三類或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應無涉。 三、參酌銓敘部上開函釋意旨,有關教師罹患水痘經學校勸導居家隔離者,允宜依教師請 假規則第4條第15款規定,核給公假。至給假期間課務部分,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第2 項規定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03.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62946505.A.C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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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請過 請了13天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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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怕超過14天 所以第14天滿臉痘痘還是來上班了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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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三日病假公費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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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1:32, , 4F
我請2個禮拜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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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Cih9ny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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