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特教老師有道德瑕疵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33)時間2年前 (2021/10/11 13:53), 2年前編輯推噓-6(91530)
留言54則, 24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不好意思打擾了 實在是非常無力而且覺得很是不公 有些問題想請教 本人患有重度憂鬱症 在7月初發現前男友的朋友C https://i.imgur.com/EzdDNQo.jpg
(原本學歷打錯了讓許多人誤會很是抱歉) 現任新北市三X高中特教班某科老師 而C跟我前男友要我的裸照 在知曉我患有心理疾病 也知曉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 要求我前男友拍各種他想看的角度跟影片 而在我發現這件事的時候 我就有聘請律師對他們兩個進行調解 上禮拜第一次調解前男友出現也調解成功了 但C從事發之後直接消失 訊息也不回電話也不接完全聯絡不到 甚至連當面跟我道歉都沒有 再來是在諮詢律師後 其實在刑法上他是沒有責任的 頂多算是唆使 要告成機率不是很大 加上本人精神狀況不是很好 要花這麼多心力實在是沒有信心 但會一直做夢夢到他很噁心的嘴臉 (每天都會哭醒 覺得很可怕他怎麼可以當老師 很害怕會有學生受害 請問我能做什麼讓他付出代價呢 像是打電話到學校告知嗎? 學校會做什麼處理呢 (我已經不是高中生 草根精神在我眼裡這是多麼的諷刺 https://i.imgur.com/2jwXqIp.jpg
https://i.imgur.com/LAUjXOM.jpg
訊息道歉證據 https://i.imgur.com/9yyz6dt.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3.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33931630.A.419.html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13:58:04

10/11 14:04, 2年前 , 1F
去找他唆使的證據,問律師
10/11 14:04, 1F
我親眼看過 我手上沒有直接的證據 在前男友那邊

10/11 14:32, 2年前 , 2F
妳前男友有妳各種角度的裸照喔?呵呵…
10/11 14:32, 2F
他答應我會馬上刪掉 是我疏失沒有檢查最近刪除

10/11 14:33, 2年前 , 3F
如果你是學生身份就提性平
10/11 14:33, 3F

10/11 14:42, 2年前 , 4F
不用看內文 一定又是一堆偏頗 做看法院打臉
10/11 14:42, 4F

10/11 14:42, 2年前 , 5F
馬上去告 一定不敢
10/11 14:42, 5F
謝謝你的建議 不知道哪裡偏頗了我可以盡力修改 但我就是被害者 多多少少沒辦法保持著中立的立場真的很抱歉 再來說告 我都請律師了 告一直都是在我的選項裡 但告不告的成又是另外一回事 至少要10萬起跳費時至少三個月 內文也有提到我有心理疾病 連睡覺都睡不好了 這件事對我來說是非常困難 但我依然有要積極解決 希望不要有下一個人受害 僅此而已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15:17:29

10/11 15:15, 2年前 , 6F
去法院提告 請法律還妳公道 不要想一些有的沒的
10/11 15:15, 6F

10/11 15:25, 2年前 , 7F
他的問題在於提告可能是不成立的
10/11 15:25, 7F

10/11 15:26, 2年前 , 8F
A要求B提供B女友不雅照,B照做。
10/11 15:26, 8F

10/11 15:26, 2年前 , 9F
就算要 也只能 B,A完全置身事外。
10/11 15:26, 9F

10/11 15:28, 2年前 , 10F
為什麼發來這裡.....
10/11 15:28, 10F

10/11 15:29, 2年前 , 11F
就看她是不是國王人馬,是的話通常沒事...
10/11 15:29, 11F

10/11 15:30, 2年前 , 12F
如果學校有意搞她,她真的會被不適任解聘
10/11 15:30, 12F

10/11 15:31, 2年前 , 13F
以後請多保護自己,自己的身心狀況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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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5:31, 2年前 , 14F
想辦法讓自己過得更開心才是目前唯一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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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5:35, 2年前 , 15F
PO在這個板是想要幹嘛啊?獵巫嗎?
10/11 15:35, 15F
因為我不知道老師有這樣的道德瑕疵是可不可行的 也非常害怕有學生受害 我可以發誓這些都是真實發生而且沒有造假 我甚至可以附上調解證明或是律師函 發錯版真的很抱歉還請指證我可以去哪裡求助

10/11 15:41, 2年前 , 16F
不要婚前性行為好嗎?!
10/11 15:41, 16F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15:48:41

10/11 15:59, 2年前 , 17F
這種事建議找律師解決,不懂要上網求助什麼
10/11 15:59, 17F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16:44:05

10/11 17:58, 2年前 , 18F
法律問題應該要在PttLifeLaw版問
10/11 17:58, 18F

10/11 18:46, 2年前 , 19F
祝福您!
10/11 18:46, 19F

10/11 19:47, 2年前 , 20F
彰X大沒有心理系、陽X沒有特教所,三X高中特教班沒
10/11 19:47, 20F

10/11 19:47, 2年前 , 21F
有男老師。妳要揭露資訊是不是也確認一下呀…
10/11 19:47, 21F

10/11 20:20, 2年前 , 22F
哈哈 樓上把她臉打腫了
10/11 20:20, 22F

10/11 20:20, 2年前 , 23F
彰x沒有心理系啊
10/11 20:20, 23F
是我弄錯了對不起 他自己公開的學歷在這邊基本上都查的到 我不夠謹慎真的很抱歉 https://i.imgur.com/NK5UISX.jpg

10/11 20:45, 2年前 , 24F
把事情弄大,反正現在教師法這麼容易不適任
10/11 20:45, 24F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21:10:10

10/11 21:06, 2年前 , 25F
所有揭露資訊都假的,這篇文的真實性?? %
10/11 21:06, 25F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21:11:19

10/11 21:12, 2年前 , 26F
一面之詞,加上圖文疑似斷章取義?真實性存疑
10/11 21:12, 26F
https://i.imgur.com/BgYZ0z0.jpg
自己疏失打錯了學歷 附上對兩人的進行調解的通知書 所言屬實 對於自己表達不夠清楚道歉 ※ 編輯: cppa (27.242.3.236 臺灣), 10/11/2021 21:29:08

10/11 22:00, 2年前 , 27F
年輕人性氾濫的惡果
10/11 22:00, 27F

10/11 22:06, 2年前 , 28F
車禍調解委員會???
10/11 22:06, 28F

10/11 23:05, 2年前 , 29F
不是啊,有事不報警不上法院,先跑來匿名平台試圖
10/11 23:05, 29F

10/11 23:05, 2年前 , 30F
公審,我看不懂妳到底想幹嘛。你怎麼證明你說的是
10/11 23:05, 30F

10/11 23:05, 2年前 , 31F
事實還是你只是想毀了那人?別說莫忘督割了,這陣子
10/11 23:05, 31F

10/11 23:06, 2年前 , 32F
也才有低卡台大案。我也看不懂一些人附和要樓主放
10/11 23:06, 32F

10/11 23:06, 2年前 , 33F
黑函的意義又是什麼?如果妳有人證(前男友)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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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23:06, 2年前 , 34F
物證(前男友的手機資訊),直接告下去了啊還在這
10/11 23:06, 34F

10/11 23:06, 2年前 , 35F
邊帶什麼風向?
10/11 23:06, 35F

10/12 02:56, 2年前 , 36F
如果原Po事發時有學生身份(研究所、空大也算) 就可
10/12 02:56, 36F

10/12 02:56, 2年前 , 37F
以走性平會程序處理 金錢與精神成本都比較小
10/12 02:56, 37F

10/12 06:54, 2年前 , 38F
我不明白你既然已經找了律師了,幹嘛還Po上來問我
10/12 06:54, 38F

10/12 06:54, 2年前 , 39F
們這些非專業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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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7:01, 2年前 , 40F
他只是想要鬥臭對方 抹黑也可以 打官司不會贏
10/12 07:01, 40F

10/12 07:21, 2年前 , 41F
就她目前披露的這些資訊(假設都為真實)我這個法
10/12 07:21, 41F

10/12 07:21, 2年前 , 42F
律外行人也覺得打官司不會贏。應該跟自己的律師多討
10/12 07:21, 42F

10/12 07:21, 2年前 , 43F
論,貼上來鄉民是能給什麼協助呢?
10/12 07:21, 43F

10/12 11:19, 2年前 , 44F
幫補血 樓上某些人好兇喔 彰師的確沒有心理系 但叫
10/12 11:19, 44F

10/12 11:19, 2年前 , 45F
另一個名字啊 原po好好照顧自己
10/12 11:19, 45F

10/12 11:37, 2年前 , 46F
憂鬱症患者最大的問題就是以為自己病好了 不服藥啦
10/12 11:37, 46F

10/12 12:14, 2年前 , 47F
不能明白為什麼要PO上來
10/12 12:14, 47F

10/12 12:15, 2年前 , 48F
但我想這是你求救的方法,希望事情能早點解決不困擾
10/12 12:15, 48F

10/12 13:30, 2年前 , 49F
就去他任教學校提醒此人有這種行為,小心學生不要
10/12 13:30, 49F

10/12 13:30, 2年前 , 50F
受害如何?
10/12 13:30, 50F

10/12 16:41, 2年前 , 51F
我認為司法才是妳為自己討公道的管道。建議先走司法
10/12 16:41, 51F

10/12 16:41, 2年前 , 52F
途徑,等這位老師被起訴,再以此為據向學校檢舉行為
10/12 16:41, 52F

10/12 16:41, 2年前 , 53F
違反相關法令,保護學生。
10/12 16:41, 53F

10/13 16:55, 2年前 , 54F
如果已經是前男友,為何還要這麼在意?
10/13 16:55, 54F
文章代碼(AID): #1XOz5kGP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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