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請問教師是否可利用補休於期中出國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_=)時間3年前 (2023/03/14 00:32), 3年前編輯推噓74(740110)
留言184則, 5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最近碰到一個麻煩的問題 原先預計利用婚假加事假請假出國蜜月,並詢問人事主任這樣是否可行, 主任以email回覆 「課務安排妥當即可,沒有問題放心出國。」 「但我任期快到了,建議你之後再跟新的主任請假。」 於是我們乖乖聽了主任的話,安排好代理老師/期末考試事宜, 等到最近新主任來了送出假單,結果新主任拿出市政府一張102年的函釋, 跟我們說不得請事假出國,還說我們怎麼會不知道這種事情。 102年我還在唸書呀大姐... 況且,整間辦公室甚至教學組長/教導主任都不知道 (組長跟主任還幫我假單蓋章然後被校長罵一頓,校長說要再找時間宣導這件事)。 好,既然事假不成,我退而求其次,用補休假請(有六天) 可是人事跟校長還是堅持,補休也是不行。 (校長目前口頭是說,不是他不准假,是規定不行,規定可以他一定准) 接下來我找了在市府教育局工作的同學,他給了我一份111年市府公教員工請/給假一覽表 ,其中附註寫了 一、「專任教師得經校長核准後,於學期中利用放假日(含婚假、休假)出國,或在不 影響學校教學及校務推展與不得調補課之前提下,由校長核准補休出國。」 二、「惟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不得以調補課之方式加請事病假出國。但如係學期中無 課務期間(不得調課、補課及請他人代課、代理)有正當事由者,得由學校斟酌實際 需要,逕行覈實認定給予事假出國。」 這段附註在我的認知是 一、只要不是調補課(可以請代理?)就可以用補休出國。 二、事病假出國除非是無課務且有正當事由(不得調補課/請代課代理) 但是校長跟人事說沒看過這東西...而且他們的認知不得調補課等同於不能請代理。 現在真的是快暈倒,公家機關真的是沒簽准什麼都不算數, 當初想說人事都跟我說沒問題了,我們就開始訂機票/飯店,結果現在演這齣, 算一算光是不能改期要報廢的&可以改期的手續費/罰金就要近三十萬... 想請問大家,我這案還有救嗎XD 謝謝了 -- ┬──┬──┬──┬──┬──┬──┬──┬──┬──┬──┬ ┴┬─┴┬─┴┬─┴┬─┴┬─┴┬─┴┬─┴┬─┴┬─┴┬─我的小天使 天使就住在這兒, ┴┬─┴┬─┴┬─┴┬─┴┬─┴┬─┴┬─┴┬─┴┬ 想他的時候 diwai就敲兩下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0.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78725154.A.D64.html

03/14 01:20, 3年前 , 1F
如果沒救要不要婚假結束提早回來 少虧一點
03/14 01:20, 1F
算過虧最少的方案就是虧20幾萬

03/14 01:23, 3年前 , 2F
早上有課請婚假派代,下午沒課請事假或補休
03/14 01:23, 2F
這樣搞我們校長大概會抓狂XD 而且他們的認知是只要你是補休或事假,人就不能在國外

03/14 01:45, 3年前 , 3F
學期中無課務期間(不得調課、補課及請他人代課、代
03/14 01:45, 3F

03/14 01:45, 3年前 , 4F
理)
03/14 01:45, 4F

03/14 01:45, 3年前 , 5F
這句話的意思不就是不能請代理用補休出國嗎?
03/14 01:45, 5F
你講的是附註2,事病假。 我說的是補休,附註1,沒有說不能請代理。

03/14 06:14, 3年前 , 6F
要執行公務的時候,要配合學校的時間;要補休時
03/14 06:14, 6F

03/14 06:15, 3年前 , 7F
也要配合學校的時間,根本不合邏輯。
03/14 06:15, 7F

03/14 06:23, 3年前 , 8F
這根本是怕觀感不佳訂出來的規定,個人認為是違憲啦
03/14 06:23, 8F

03/14 06:26, 3年前 , 9F
低調出國、回國 避免刷卡 誰管你請假要做什麼事
03/14 06:26, 9F

03/14 07:08, 3年前 , 10F
既然校長說合規就會准,建議問前任人事依據何規定
03/14 07:08, 10F

03/14 07:08, 3年前 , 11F
准假,並依此向校長解釋,最慘的狀況就是請學校發
03/14 07:08, 11F

03/14 07:08, 3年前 , 12F
文到局裡解釋,不過就是一翻兩瞪眼
03/14 07:08, 12F
校長有打給前人事,結果他改口說"我只有說可以請又沒說准" 看來我們對"沒有問題,放心出國"的認知不太一樣

03/14 07:15, 3年前 , 13F
你要不要先說哪一市
03/14 07:15, 13F

03/14 07:16, 3年前 , 14F
補休應該視同休假吧?!但是任何請假最終還是看校
03/14 07:16, 14F

03/14 07:16, 3年前 , 15F
長是否同意
03/14 07:16, 15F
就是不太確定補休是否等於休假,如果是就符合附註1,而附註1並沒有說不能代課

03/14 07:19, 3年前 , 16F
請搜尋:教育部101年10月29日臺人(二)字第101019089
03/14 07:19, 16F

03/14 07:19, 3年前 , 17F
2號的函釋,看有沒有辦法說服人事
03/14 07:19, 17F
這個函我在工會的網站有看到,不過人事說他沒在看工會寫什麼XD 而且他拿的是102年的函,是否直接蓋過101年的函?

03/14 07:24, 3年前 , 18F
你可以改說你要去山上露營三個禮拜
03/14 07:24, 18F
問過說那我不要寫出國可以嗎,人事說你就是要出國呀

03/14 08:47, 3年前 , 19F
看你相不相信一出境人事馬上接到通知的都市傳說囉
03/14 08:47, 19F

03/14 08:47, 3年前 , 20F
,不然我是覺得虧二十幾萬好像沒啥好考慮的,怎樣
03/14 08:47, 20F

03/14 08:47, 3年前 , 21F
都要排出來然後出國
03/14 08:47, 21F

03/14 10:11, 3年前 , 22F
教師休假還要被管能不能出國,根本危害人權
03/14 10:11, 22F

03/14 10:53, 3年前 , 23F
學校也有請婚假要出國的夥伴,不過不知道是只有請
03/14 10:53, 23F

03/14 10:53, 3年前 , 24F
婚假還是有用其他假別
03/14 10:53, 24F

03/14 10:54, 3年前 , 25F
課務的部分是請代課 行政職務就不曉得
03/14 10:54, 25F

03/14 10:59, 3年前 , 26F
102年的函如果只是縣市政府,那不會蓋過101那份。另
03/14 10:59, 26F

03/14 11:00, 3年前 , 27F
外公文都有分給各校,不只工會,人事說法有問題
03/14 11:00, 27F
今天最新狀況是人事找到一張98年的函釋說補休可以,不過到底簽不簽得過還不知道

03/14 11:05, 3年前 , 28F
記得我們以前曾為了勞動節夜校學生能否放假 翻出民
03/14 11:05, 28F

03/14 11:05, 3年前 , 29F
國80幾年的公文來當作依據......
03/14 11:05, 29F

03/14 11:34, 3年前 , 30F
婚假15天+補休6天,你這是四週的行程嗎?
03/14 11:34, 30F

03/14 11:36, 3年前 , 31F
(出國29天)
03/14 11:36, 31F
還有 114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03/15 21:51, 3年前 , 146F
事由:如假別
03/15 21:51, 146F

03/15 21:51, 3年前 , 147F
其它都不用寫,不用說太多
03/15 21:51, 147F

03/15 21:55, 3年前 , 148F
上级無權也無需知道請假去那
03/15 21:55, 148F

03/15 22:48, 3年前 , 149F
基本上裁示權就是機關主管,然後為了不惹風波除了
03/15 22:48, 149F

03/15 22:48, 3年前 , 150F
行政以外都不會核定,要訂機票錢,就是要拿到確認
03/15 22:48, 150F

03/15 22:48, 3年前 , 151F
的出國請示單,再訂機票比較妥適。
03/15 22:48, 151F

03/15 22:56, 3年前 , 152F
@supermemo 行政本來就有學期中請假出國的權利喔。
03/15 22:56, 152F

03/15 22:56, 3年前 , 153F
不過課務自理這件事就看主管怎麼解釋。這是當行政
03/15 22:56, 153F

03/15 22:56, 3年前 , 154F
老師說的福利。
03/15 22:56, 154F

03/15 23:04, 3年前 , 155F
曾經,聽學校已退休的老師說,在那個身份證上有職業
03/15 23:04, 155F

03/15 23:04, 3年前 , 156F
別是老師的年代
03/15 23:04, 156F

03/15 23:04, 3年前 , 157F
當時,一堆老師要出國,寒暑假哦
03/15 23:04, 157F

03/15 23:06, 3年前 , 158F
到了海關,没有帶學校證明,緊急請學校蓋關防章的
03/15 23:06, 158F

03/15 23:06, 3年前 , 159F
文傳真過去
03/15 23:06, 159F

03/15 23:06, 3年前 , 160F
老師們才順利出國
03/15 23:06, 160F

03/15 23:07, 3年前 , 161F
但現今,除了特殊職業受管制外,需報準
03/15 23:07, 161F

03/15 23:07, 3年前 , 162F
老師身份在海關是不受限的
03/15 23:07, 162F

03/15 23:08, 3年前 , 163F
各自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吧
03/15 23:08, 163F

03/16 01:05, 3年前 , 164F
我知道不行啊,我們校長之前有說
03/16 01:05, 164F

03/16 12:39, 3年前 , 165F
一定是台中市 莫名其妙的內規
03/16 12:39, 165F

03/16 12:40, 3年前 , 166F
頂多不能用事病假出國 休假補休管你那麼多 我六日去
03/16 12:40, 166F

03/16 12:40, 3年前 , 167F
個日韓港澳根本就不會妨礙教學工作
03/16 12:40, 167F

03/16 13:02, 3年前 , 168F
所以不就回到無課務這3個字
03/16 13:02, 168F

03/16 16:51, 3年前 , 169F
讓人不解的是就算教師想請事假出國,事假代課費自
03/16 16:51, 169F

03/16 16:51, 3年前 , 170F
付後處理好課務,為何大部分學校還是不准老師出國
03/16 16:51, 170F

03/16 16:51, 3年前 , 171F
?甚至連假出國還要寫「出國請示單」,真的很荒謬
03/16 16:51, 171F

03/16 16:51, 3年前 , 172F
03/16 16:51, 172F

03/16 21:10, 3年前 , 173F
不准的學校 反正就又是那句老話 觀感不佳
03/16 21:10, 173F

03/17 07:31, 3年前 , 174F
不知是暑假可否去中國
03/17 07:31, 174F

03/17 17:36, 3年前 , 175F
寒暑假出國十幾次了,從來沒有寫過請示單
03/17 17:36, 175F

03/17 18:31, 3年前 , 176F
樓上,寒暑假又不是期中
03/17 18:31, 176F

03/18 18:53, 3年前 , 177F
簡單來說就是主管有准駁的權力
03/18 18:53, 177F
分享一下後續, 先說結論就是假應該是請下來了,簽呈已過,用婚假+補休的方式。 處理過程接洽了幾個單位, (一)前人事主任 前主任表示很不好意思,他當初沒看清楚我們有寫事假的部分就回了我們沒問題, 我們詢問前主任那有什麼解套方式,前主任表示: 他知道現任人事很難搞,要從他手上過關大概只能往上投訴了。 (二)市府教育局 市長信箱詢問是否可用"補休"出國,結果回我信說 1.如有當事人或其配偶之二等親內結婚、生育、重大傷病、死亡等五倫因素, 學校可以斟酌實際需要給假出國。 2.非上開情事,需無課務(不得調/補課/請代理)且有正當理由,學校可以斟酌給假出國。 3.所以,依照1、2點學期中非因公出國,是學校內部管理事項,學校自己決定。 ----- 看了以上屁話後, 我打去教育局問「我問的是"補休"你也沒跟我說"補休"到底可不可以」 教育局回答我「我們不管假別,我們的認定就是期中出國要有五倫因素,或是正當事由 且無課務」 我說「那我請婚假出國,是去玩不是去結婚,也請了代理老師, 而且也不是五倫,是不是也不行?」 教育局「這個就由學校認定。」 我說「那如果婚假出國可以,那補休出國是不是也可以?」 教育局「這個就由學校認定。」 火大,掛電話。 (三)教育部人事處 教育部於101年曾經發函說縣市政府教育局規定不得以事假出國是不合理的, 於是我去信教育部長信箱詢問此事,得到的回信是 「這個是地方自治事項,我們請xx市政府回答你」 (四)人事行政總處 同教育部回答 (五)律師&人事行政體系公務員的親戚(11職等/快退休的年紀) 兩位都覺得這件事情只要我們不怕黑掉,應該是很有得申訴甚至國賠, 理由1: 我們並非人事專業,該規定亦非明訂於法條或請假規則中, 而在我們詢問人事專業人員,且信任人事人員給出的專業回答後, 才做出訂機票/住宿之行為,並不是惡意訂了,再來哭夭學校不給假。 理由2: 為什麼不等准假再訂? 因為前人事主任建議我們等新主任來再請假, 基於信任人事專業人員,故做出先訂機票/住宿的行為。 理由3: 新人事主任需概括承受前任的行為引發的後續問題(不能拍拍屁股說不關他的事) (六)現任人事主任 表示不管怎樣他會在簽呈上寫上意見,校長要不要批是校長的事。 然後他很幹前人事叫我去投訴的事情XD 處理方式: 簽呈請親戚幫我擬好,送給人事以及校長,同時口頭告訴這兩位, 因為損失金額太大,我們絕對不可能善罷甘休,絕對會把事情鬧大,律師也找好了等等。 最後,人事寫的意見是 1.引用一張函釋「無課務期間/有正當理由/可以給予『事假』出國」 2.請參閱上開規定辦理 3.准假與否,仍由校長大人您決定。 不知道在供三小,我簽呈是請補休,你說事假不行,然後又說校長說可以就可以。 校長這邊則是寫了『勉予』同意XD然後蓋章 ----- 心得: 1.簡單來說就是誰也不想扛責任,你推給我我推給你,誰也不把話說死, 反正最後萬一出事情不是我要扛就好。 要想解決事情,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不怕黑然後鬧大,讓上面的知道你光腳不怕穿鞋的。 親戚在我們第一次去詢問的時候就說,除非你們校長腦袋有問題, 不然他不可能為了這點屁事讓你投訴到上面去XD 2.依親戚的說法, 教育部說"不能用不得出國為理由擋事假"而教育局又說"出國不能請事假", 這個部分要解決只能打官司,教育部不會為了你一個小小老師來指責教育局, 教育局也不會為了你一個小小老師去改規定。 3.真的不用對學校太好,平常學校給任務什麼的,從來都沒有推辭, 現在有麻煩了就一個推一個,教育圈真是黑暗。 ※ 編輯: blcakic (114.37.223.3 臺灣), 03/21/2023 21:38:15

03/22 20:19, , 178F
推!有交代後續處理方式
03/22 20:19, 178F

03/22 21:54, , 179F
推,後續+1
03/22 21:54, 179F

03/26 08:31, , 180F
辛苦了,放寬心好好玩吧
03/26 08:31, 180F

03/27 09:37, , 181F
推,還好最後ok了。
03/27 09:37, 181F

03/27 09:37, , 182F
依照我的經驗,前人事口頭說可以什麼的,都不算數,
03/27 09:37, 182F

03/27 09:37, , 183F
要在前人事在的時候就上簽,才算完全可以。
03/27 09:37, 183F

03/28 14:32, , 184F
光腳不怕穿鞋的 帥 謝謝分享
03/28 14:32, 184F
文章代碼(AID): #1a3r0Yra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a3r0Yra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