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請問教師請安胎假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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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lind (滾燙的冰水)時間14年前 (2012/03/30 21: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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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桃園縣~~人事的說法跟Ivy一樣. 先請產前假8天 事病假全請完之後才能進入延長病假的部分. 今天看診醫生表示37週之後就不能在開立醫生證明. 網路搜尋理由是37週已足月. 所以就不能再以安胎名義請假.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37週之後未生產. 這樣是否改挪產假42天來使用呢??或是?.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emelissa (魔髮奇緣)時間14年前 (2012/03/29 13: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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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最近通過高中以下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條文,教師若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 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的請假日數不納入教師成績考核有關事、病假及延長病假計算,. 也不影響成績考核。. 教育部部務會報最近討論通過「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還有87個字)

推噓5(5推 0噓 22→)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vy002 (Ivy)時間14年前 (2012/03/18 21: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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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有請安胎假或知道如何請假的老師,. 最近身體很疲憊,噁心及孕吐的情形嚴重,. 想向學校請假,醫生也有開一個月的安胎證明給我,. 但學校人事說我必須把事假7天及病假28天都請完,. 才可以請延長病假,並且要寫簽呈呈報教育局,. 有爬文,但這個部分我不太確定,. 想詢問大家的請假流程是不是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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