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介聘積分 研習時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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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11→)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neko (痛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時間14年前 (2012/04/27 20: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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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只要敘薪了就不能列入積分呢?. 按照積分採計規定,只有提到:. 教師只要在本縣市最近五年內符合「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及「各縣市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並由服務學校基於教學或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進修的學位或學分都給分。. 規定中並沒有提到已經敘薪了,那些修習的
(還有11個字)

推噓7(7推 0噓 7→)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zytaro (lazytaro)時間14年前 (2012/04/27 11: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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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只要拿到學位敘薪後的學分. 都不能算積分嗎?. 因為我看審查文件裡. 並沒有要我們繳交最高學歷證書. 那不就也無從得知我們到底畢業沒. 因此想請問. 到底已經敘薪後的學分. 可否當積分算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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