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學校吃案 中輟生3天出席1次 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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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3→)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useilike (再上來的是小狗)時間14年前 (2012/05/31 09: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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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屏東,這裡的規定是連續三天未到校,第四天早上必須提報為中輟生;. 全學期累積曠課達49節者,必須通報為高關懷學生。. 坦白說,有時想將出席狀況差的學生提報為中輟生,因為可以請警方協尋,. 也可透過強迫入學委員會給家長一些壓力,開立勸止書(每次罰款新台幣300元). 但是!這些學生口耳相傳,都知道
(還有14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hungtu (雙雙對對)時間14年前 (2012/05/31 08: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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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硬要說是學校的問題倒也言重了. 以前除了連續3天(經連繫但仍找不到學生)未到學校. 第4天一早即要通報中輟之外. 還有另一項規定,當學期滿42節曠課,一樣以中輟論,仍然要通報. 只是不知為什麼要刪除這項規定. 再者. 通報對承辦人(生教組)是一項”業務”. 本來就是該做的事情,沒有人想要故意隱匿

推噓3(4推 1噓 21→)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erton (研究助理)時間14年前 (2012/05/31 06: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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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吃案 中輟生3天出席1次 2012/05/31.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 教育部現行中輟生通報規定,學生連續3天未到校,學校就必須通報為中輟,不過高雄市警方發現,部分學校為避免出現中輟生影響校譽,私下與學生約定,至少每3天到校參加升旗或早自習,猶如警方「吃案」一般。. 市警局少年隊長
(還有36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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