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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學校吃案 中輟生3天出席1次 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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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屏東,這裡的規定是連續三天未到校,第四天早上必須提報為中輟生;. 全學期累積曠課達49節者,必須通報為高關懷學生。. 坦白說,有時想將出席狀況差的學生提報為中輟生,因為可以請警方協尋,. 也可透過強迫入學委員會給家長一些壓力,開立勸止書(每次罰款新台幣300元). 但是!這些學生口耳相傳,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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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吃案 中輟生3天出席1次 2012/05/31.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 教育部現行中輟生通報規定,學生連續3天未到校,學校就必須通報為中輟,不過高雄市警方發現,部分學校為避免出現中輟生影響校譽,私下與學生約定,至少每3天到校參加升旗或早自習,猶如警方「吃案」一般。. 市警局少年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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