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產假接著寒假的育嬰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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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SWis645 (回頭路一片滄海)時間12年前 (2013/10/07 16: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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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期間 現在已經有明文規定了.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5條第2項. 教師申請留職停薪之期間,應以學期為單位。但因前條第一項各款以實際需求提出申請,或因特殊事由經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ps.前條第一項各款. (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養育三足歲以下子
(還有94個字)

推噓2(2推 0噓 20→)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zir1216 (Go for it)時間12年前 (2013/10/04 12: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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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本人這個學期結束剛好把產假請完,. 接著下學期要請育嬰假(到103/6/30),學校會找代理老師. 育嬰假應該從寒假第一天(103/1/21)請起還是開學請起(103/2/11)還是有其它請法??. 今年是專任,但寒假開始就會接著上輔導課,開學前也有校務會議,. 不曉得怎樣請才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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