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婚假分段請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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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attle719 (seattle719)時間12年前 (2013/10/09 23: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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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是上簽呈給校長,我分段請,. 3月登記,我就陸陸續續請到7月,. 總之學校同意就好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6.26.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SWis645 (回頭路一片滄海)時間12年前 (2013/10/08 15: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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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 婚假應自結婚日之翌日起 1個月內請畢(銓敘部97.03.10.部法二字第0972914986號函). 因此 只要於規定期限內請畢 一次請完 分次請 什麼時候開始請. 都可以依據實際的狀況提出申請. 有關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婚假的規定. 查銓敘部90.04.17.九十法二字第2010128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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