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eacher ]
討論串[請益] 請教各位先進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我來說一個夢境好了.... 想當年校長找不到一個行政(職稱就不方便說了).... 同事一故事:. 校長:我是校長,叫你當就是叫你當,沒有要或不要,不然你聘書試看看.... 同事一:校長你給不給聘書是你的權益,申訴也是我的權益!!. 同事二故事:. (對一沒轍,找二來談). 校長:你們年輕人要承擔責任
(還有303個字)
內容預覽:
這有幾個點可以突破. 1.誰可以做有效果的解釋?事實認定?. 教師的部份照法條是教師評審委員會,不是主任. 2.認定用的證據蒐集?. 對於工作權的剝奪,沒有明確證據很容易翻盤的. 3.聘約有規定不能中途辭行政職嘛?. 而且辭職不用上面准喔!辭職是意思表示,不是問上面的說,欸欸欸!我辭行政好不好?.
(還有92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