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晚上十點前,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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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6(18推 2噓 38→)留言5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cky0806 (A ZA A ZA FIGHTING)時間10年前 (2016/02/09 14: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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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 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 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 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 之意旨。. 要

推噓30(30推 0噓 19→)留言4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heik2 (ko)時間10年前 (2016/02/08 11:28),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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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看到這新聞. 不知有明文規定了嗎?還是縣市教育局自訂?. 還是晚上10點嗎?. 我下班後很少開機,當然也歡迎家長上班來電,或透過聯絡簿. 約個雙方有空的時間. 但被大老說我違法了,說24hr on call是最基本的,老師是責任制. 到底有沒有這規定?. 還以為只有私立有招生業績壓力才這麼硬.
(還有13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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