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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cher ]
討論串[請益] 請問校長可以指定老師直接接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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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約和契約是不同的. 另外,不接受,從民法的角度,打雇庸關係不成立. 簡單地說,你不接受的話,就當做你不想當老師了. 打了就知道了. 校長請人事把兩個印在同一張. 要就簽字同意兩個職位,不然就放棄. 考核辦法中,修理教師的方式很多. 有很多是很模糊的,完全是「認定」. 可能你的學校比較正常,我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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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堆人在戰擔任行政 最後還扯到有沒有辦法搞你. 我真是為教育現場感到可悲. 個人擔任教職以來 各大組都當過 生教、教學、事務都玩過. 當不當行政 各校都有各校的輪調辦法 就按照辦法玩. 積分制、輪調制、自願制、找人制...等. 幾乎每個學校都會有一套遊戲規則. 不滿意就提校務會議修改 不然就照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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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不成立是要走哪一條上法院啦XD. 不行~~笑到忘記練功~~多死一次...orz首先~我們先看行政的印章. 上面寫著 教師兼xx組長 (或主任). 兩份職位.... 我會辭哪個?傻瓜都知道我會辭的是行政職. 辭行政職為何要跑程序?就說通知到校長阿. 另外,這就是當兵 紅黑二將的道理. 誰能過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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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學校我不清楚,我知道我的學校聘書沒有分行政、或教師. 就是一般的聘書,行政和一般老師是一樣的. 並沒有針對行政職額外發行政的聘書. 契約不成立的話,有一個方式也可以,直接走法院。. 教師不接受契約,那麼走一趟法院,打一次官司. 正常來說,教師不會因此而失去教職,但打官司,累的不是只有校長. 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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