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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縣外介聘特偏+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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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證件除申請教師年資採計至7月31日外,餘一律採計至5月12日,. 並應檢附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由各縣(市)存查。. 年資採計至 7/31,指的應是. 如果你 92學年度4月 提出調動,則年資採計至92學年度 7/31 為止. 而你尚未到來的的於 92學年度7月31日剛好滿三年
(還有71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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