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國小] 請教安胎假相關制度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vioodd (vivi)時間14年前 (2011/11/15 23:3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會 只要請事病假超過28天即考列四條三款 留原俸級. 請延病薪水照領(本俸+學研)47000. 導師費2000被扣 是扣給代理你擔任導師職務的人. 延病不影響年終. 原則上請延病就差一個月考績獎金. 但薪水照領. 年終1.5個月也照領. 有需要還是請吧. 應該划得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oun (skyoun)時間14年前 (2011/11/15 21:3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依您內文推測:有考績、教師 ---> 正式教師. 一、考績與晉級. 您提的教育部的函釋,說的是:「請安胎假」且「當年有工作過」-->不會四條三款. 四條一款-->甲等,晉級,考績獎金1個月. 四條二款-->乙等,晉級,考績獎金半個月. 四條三款-->丙等,不晉級. (那些年功俸之類的應該可以不用解釋
(還有9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