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eacher ]
討論串[新聞] 中輟生未復學 全家盟︰應按日罰學校 2011-11-16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一,憲法 第十九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http://ppt.cc/zjGT. 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都是人民的義務 ------>三各要同等看待. 二,謝國清:基隆市文化局新故鄉推動委員會委員 基隆市願景
(還有1609個字)
內容預覽:
(原文恕刪,內容轉自我朋友的fb). 義務教育是國家機器對人民的約制之一. 只要身為國民. 就沒有因為賭爛這國家而不繳稅的權利. 同理只要身為國民. 就沒有因為賭爛學校而不上學的權利. 所以中輟生應該要罰家長而不是學校. 因為家長是行為人(學生)的法定代理人啊... 謝理事長覺得賭爛. 那就不要當中
(還有52個字)
內容預覽:
那這些中輟生 大多合併翹家行為. 那該罰誰?. 還有 罰學校?學校經費來自稅收. 到底在罰誰?. 這些人腦袋到底想啥?. 古語 養不教 父之過 教不嚴 師之惰. 現在教師 嚴不了也不能嚴 還是怪老師懶惰. 那養子不教 都不用負責就對了???. 又想到最近學生發生的事情. 有個學生. 小學 因為管教問
(還有42個字)